编辑: xwl西瓜xym 2015-11-09

1 ― 临沂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临人组办发〔2016〕20 号 临沂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印发《 〈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 工作的意见〉操作细则》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才工作领导小 组各成员单位,市直有关单位: 《〈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工作的意见〉操作 细则》已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 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沂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 年9月20 日―2―为进一步增强人才政策的通俗性、实用性和操作性,便于人 才了解、申请相关政策待遇,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人才 引进培养工作的意见》 涉及政策点进行分解, 制定如下操作细则.

一、高层次人才认定

(一)政策内容 对我市引进培养的国内外顶尖人才(A 类) 、国家级领军人 才(B 类) 、省级领军人才(C 类) 、市级领军人才(D 类) 、高 级人才(E 类)进行认定.

(二)申报对象和条件 在我市用人单位(不含中央、省属在临单位)工作,遵守宪 法和法律,具有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并符合 《临沂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规定的 A、B、C、D、E 类条 件的人员可以通过所在用人单位,申请我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 定.

(三)办理流程 认定工作通过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www.lyrs.gov.cn)---临沂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系统进 ―

3 ― 行. 1.申请对象本人或用人单位通过申报管理系统,在线填写 《临沂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表》 , 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 (用 原件扫描或拍摄电子照片制作成 PDF 格式文档,制作方法可参 阅系统帮助栏目) . 2.相关材料在用人单位公示无异议后(公示期5个工作日) , 单位人事部门通过申报管理系统报送材料,打印《临沂市高层次 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表》 (一式三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与相关附 件材料原件一起送相应受理部门. 3.受理部门负责核对相关信息.材料不完整或上传的相关附 件材料与原件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材料完整且上传的相关附件材 料与原件一致的予以受理,并退还原件;

通过申报管理系统报送 审核部门, 并将 《临沂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表》 归档保存;

待批准部门核准后通过申报管理系统打印 《临沂市高层次人才分 类认定结果》 . 4.审核部门对照《临沂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进行条件审 核工作.对未通过审核的材料,系统将向认定申请人反馈;

对通 过审核的材料,通过申报管理系统报送批准部门. 5.批准部门核准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公示期5个工作日) , 将相关数据信息保存到高层次人才分类数据库, 通过申报管理系 统将认定结果反馈给认定申请人,同时向社会提供查询. ―

4 ―

(四)所需材料 1.临沂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表;

2.身份证件;

3.《临沂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单位专用) 》 ;

4.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属创业人员的提供营业执 照;

5.最高学历证书(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人员提供) ;

6.最高学位证书(具有学位的人员提供) ;

7.职称证书(具有职称的人员提供) ;

8.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具有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提供) ;

9.E 类人才中拟按博士条件认定的人员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取得国内院校颁发的博士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学 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的《中国学位认证报告》 (如何认 证详见学位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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