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R30273052 2019-07-30
-1- -2- 龙安区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2018―2020 年) 打赢蓝天保卫战,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 重大决策部署,是一项艰巨的政治任务、历史任务和民生任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的通 知》 (国发〔2018〕22 号) 、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污 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 年)的通知》 (豫政 〔2018〕

30 号) 和 《安阳市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2018―2020 年)实施方案》 (安政〔2018〕20 号) ,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 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 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 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要求,坚 持新发展理念,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标本兼治,突出重点 区域、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着力解决群众关 注、 社会关切的重点大气污染问题, 持续强化大气污染防治行动, 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大力调整优化产 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强化区域联防联控, 狠抓秋冬季污染治理,统筹兼顾、系统谋划、精准施策,坚决打 赢蓝天保卫战,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 -3-

(二)目标指标.经过

3 年持续努力,大幅削减主要大气污 染物排放总量,协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进一步明显降低细颗粒 物(PM2.5)浓度,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数,明显改善环境空气质 量,明显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

1、2018 年度目标:PM2.5 年均浓度达到

67 微克/立方米以 下,PM10 年均浓度达到

108 微克/立方米以下,全年优良天数达 到215 天以上.

2、2019 年度目标:PM2.5 年均浓度达到

63 微克/立方米以 下,PM10 年均浓度达到

97 微克/立方米以下,全年优良天数达到

215 天以上.

3、2020 年度目标:PM2.5 年均浓度达到

60 微克/立方米以 下,PM10 年均浓度达到

94 微克/立方米以下,全年优良天数达到

223 天以上.

(三)重点区域.东风乡、龙泉镇、马投涧镇、马家乡、善 应镇、田村办事处、彰武办事处等.

二、重点任务

(一)优化调整产业结构

1、严控 两高 行业产能. (1)加快 三线一单 编制工作.按照省统一要求完成生 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加快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 准入清单编制工作.积极推行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国土局、区发改委按照职能,分别 -4- 牵头落实. (2)严格控制新增高污染行业.依据国家产业政策指导目 录内容,按照《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 年) 》和《安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 年)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将水泥、玻璃、氧化锌、 耐火材料、建材、铁合金、有色冶炼、陶瓷、石灰等高污染行业 列入禁止类清单,不再新增产能(现有企业退城进园、升级改造 项目除外,产能置换项目原则上不在本区行政区域内进行) .全 区不允许新建、扩建钢铁项目,禁止外地钢铁企业搬迁转移至我 区.新、改、扩建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得采 用公路运输. 牵头单位:区发改委 配合单位:区环保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 、街道 (3)禁止新增化工园区.全区行政区范围内不得规划新建 化工园区,发展、国土、环境、规划等部门不再审批、备案新建、 扩建化工园区.此前已规划和正在建设的彰武化工园区,要抓紧 完善规划环评等相关手续以及污水集中处理、集中供热等园区配 套环保设施. 牵头单位:区发改委 责任单位:彰武街道办事处 (4)加大重污染行业产能整合和淘汰压减力度.根据安阳 -5- 市建材等行业转型升级规划要求,完成我区建材等行业产能淘汰 和压减任务.认真执行国家、省、市最新产业政策和淘汰标准, 全面淘汰落后产能, 对环保、 能耗不达标企业依法实施关停退出. 严防 地条钢 死灰复燃. 牵头单位:区工信局、区发改委 配合单位:区环保局、区财政局、区质监分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 、街道

2、强化 散乱污 企业综合整治. (1)全面排查 散乱污 企业及集群.按照 散乱污 企 业及 散乱污 企业集群认定标准,组织发改、工信、环保、国土、质监、工商、安监等部门和各乡(镇) 、街道环保网格,开 展拉网式排查,分别明确关停取缔类、整合搬迁类、升级改造类 的分类管理台账,公布处置措施、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特别要针 对生态环保部高度关注的冶金辅料、破碎加工、石灰、石子、石粉、印花、养殖等各类布局散、规模小、装备差的企业,要对其 用地、安全生产、工商登记、产品质量等方面审批、验收手续和 环保设施进行全面细致核查,对存在一项或几项违法行为的,均 应纳入 散乱污 企业或企业群,对照相关政策进行分类整治.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配合单位:区工信局、区国土局、区质监分局、区安监局、 区工商分局、区发改委 责任单位:各乡(镇) 、街道 -6- (2)按照 先停后治 的原则,实施分类处置.对关停取 缔类的,切实做到 两断三清 (切断工业用水、用电,清除原 料、产品、生产设备) ;

对整合搬迁类的,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 价;

对升级改造类的,对标先进企业实施深度治理,由相关部门 会审签字后方可投入运行,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坚决 关停用地、工商手续不全并难以通过改造达标的企业,限期治理 可以达标改造的企业,逾期改造不达标的依法一律关停.对 散 乱污 企业集群要实行整体整治,制定总体整改方案并向社会公 开,同步推进区域环境整治工作,改变 脏乱差 生产环境.企 业未达到整治标准要求、未经政府批准的,电力公司不予供电.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配合单位:区纪委监委、区工信局、区国土局、区质监分局、 区安监局、区工商分局、区发改委 责任单位:各乡(镇) 、街道 (3)建立 散乱污 企业动态管理机制.建立 散乱污 企业动态管理机制,公开已排查取缔 散乱污 企业名单,明确 发改、工信、环保、国土、质监、工商、安监等部门职责,压实 各乡(镇) 、街道网格化监管责任,以各乡(镇) 、街道党政主要 负责人为网格长,坚决杜绝 散乱污 项目建设和已取缔的 散 乱污 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凡被国家、省、市各级督查组 新发现 散乱污 企业或者 死灰复燃 的,一律对属地政府及 有关监管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根据 散乱污 企业违法性质确 -7- 定相关责任部门) 、所在村(社区)网格长和网格员严肃问责.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配合单位:区纪委监委、区工信局、区国土局、区质监分局、 区安监局、区工商分局、区发改委 责任单位:各乡(镇) 、街道

3、优化调整工业布局. (1)加快建成区内工业企业搬迁改造.全面排查、建立建 成区内工业企业清单台账.按照退城进园、转型发展、就地改造、 彻底关停等方式,实施分类处置措施.按照《安阳市污染企业退 城搬迁改造方案》和《龙安区污染企业退城搬迁改造方案》的要 求,对于应搬迁的企业逐个制定搬迁计划,明确目标任务、选址 方案、建设时间、职责分工、资金筹措、职工安置、保障措施等. 加快铁合金专业园区建设,明确各行业门槛标准,在搬迁过程中 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坚决关停淘汰落后工艺设备,鼓励企业 实施优化整合、升级改造,加快依法办理项目规划、土地、环保、 安监等审批、备案手续进度.实行周调度、季考核制度.各专业 搬迁工作组要加强督导检查,积极协调解决问题,确保按照时序 进度督促落实.

2018 年12 月31 日前确保完成市定混凝土及制品 企业搬迁任务;

2019 年6月30 日前确保完成市定汽车修理(喷涂)企业搬迁任务;

2019 年12 月31 日前确保完成市定包装印刷 企业搬迁任务;

2020 年底前确保全面完成其余企业搬迁任务.加 快安彩高科搬迁步伐. 同时, 要完成铁合金等重点行业整合入园. -8- 牵头单位:区工信局、区发改委、区环保局、区住建局、区 交通局、区文广新旅局、区安监局、区国土局、区财政局、区规 划分局、区税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 、街道,安彩高科 (2)严格控制市区规划区内新批新建涉气企业.从本文印 发之日起,对于不符合城市发展规划、不符合产业发展定位、不 符合环保要求的新改扩建工业企业、公路运输企业等建设项目, 发改委不予立项核准或备案,国土局不予批准建设用地,环保局 不予批准环评文件.对未批先建、违法生产的企业有关部门联合 执法,依法查处,责令恢复原貌. 牵头单位:区发改委、区国土局、区环保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 、街道 (3)实施重点区域产业整合升级.我区重点区域各乡(镇) 、 街道要对本辖区分布相对集中、生产规模小、工艺设备简陋、环 保设施不完善的铁合金、氧化锌、耐火材料、石灰、家具、汽车 喷涂、包装印刷、铸造、玻璃、化工、食品加工、印花等企业进 行整合升级.对龙泉镇、彰武办事处布局分散、规模较小、数量 较多的各类冶金辅料、破碎加工、石灰、石子石粉等企业,进行 整合入园、提标改造.对于生产工艺比较先进、规模较小的,进 行优化组合, 支持企业发展壮大;

对于生产设备属于国家限制类、 淘汰类的落后产能和 僵尸企业 ,以及环境风险、安全隐患突 出,又不主动搬迁或转型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坚决关停;

对废 -9- 气不能全收集、全净化,未按超低排放标准进行提标改造的,粉 尘覆盖生产设备,厂区环境脏乱差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治,查封 排污设施.对2018 年10 月底前不能稳定实现超低排放的企业, 全部纳入秋冬季错峰生产范围,采取停产或限产措施,减少污染 排放;

对2019 年10 月底前仍未实现超低排放的,依法实施关停 退出. 牵头单位:区工信局、区环保局 责任单位:相关乡(镇) 、街道

4、深化工业污染治理. (1)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将烟气在线监测数 据作为执法依据,加大超标处罚和联合惩戒力度,未达标排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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