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onven 2015-10-09

1 ―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安政办发〔2018〕57 号 安政办发〔2012〕128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 《安康市

12345 便民服务平台管理办法 (试行) 》 和《安康市

12345 便民服务平台考核办法 (试行) 》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安康市

12345 便民服务平台管理办法(试行) 》和《安康 市12345 便民服务平台考核办法(试行) 》已经市政府

2018 年第 五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 年7月12 日―2―安康市

12345 便民服务平台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康市

12345 便民服务平台(以下简称

12345 平台 )管理工作,建立协调统

一、分工明确、运行规范、监管 有力的工作机制,推动服务方式创新,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12345 平台由市人民政府设立,以便民、智能、高效 为服务理念,为公众提供政务咨询、民生诉求、政民互动、投诉 举报、效能监察等公共服务,提升城市治理法制化、精准化、智 能化、专业化水平. 第三条市

12345 便民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便民中心)是12345 平台的管理机构,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和考核全市各相 关单位

12345 平台工作承办情况,负责

12345 平台外包服务企业 的指导、协调和管理.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政府部门、直属机构(单位) 、依法 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其他部门以及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企 业是

12345 平台的承办单位,负责事项的接收、办理、转派、回复、检查,更新政务信息,完善平台知识库.各县区

12345 便民 服务中心牵头负责辖区内

12345 平台事项承办工作. 经市便民中心同意,承办单位可根据管理权限,将具有行 ―

3 ― 政管理职能和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单位列为下一级承办单 位,并加强监督和指导. 各级承办单位根据职责规定分级办理事项,在职责范围内对 办理行为和结果负责. 第四条

12345 平台由

12345 热线电话和

12345 网络系统共同 构成,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咨询、投诉举报、求助 和建议.

(一)12345 热线电话由外包服务企业组建话务坐席,实行 每周七天、每天二十四小时 接听和反馈制度.

(二)12345 网络系统由市便民中心统一规划建设,推进智 能化在受理、转办、办理、审核、督办、满意度评价、统计分析、 效能监察、绩效考核等方面的应用,实现

12345 平台全流程数字 化、智能化、可视化.

(三)12345 平台与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数据交换共 享平台互联互通,与110 等紧急类热线建立对接联动机制,平台 数据满足市、县(区) 、镇(办)三级部门共享共用. 第五条

12345 平台遵循 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 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 的原则,实行 统 一受理、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统一督办、评价反馈、行政问责、 分析研判 的工作机制. 第六条

12345 平台运行所需经费列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 ―

4 ―

第二章受理与转办 第七条

12345 平台通过电话、短信、信箱、网站及其他媒体 等渠道,受理以下事项:

(一)有关承办单位的工作职责、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执 法程序、行政审批等政务信息及公共服务信息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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