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烂衣小孩 2015-09-25
广州市花都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听证告知书穗花国土听告字〔2015〕49 号 花都区新雅街新村第

四、第

五、第

七、第八经济合作社农户 和相关权利人: 因城镇建设需要,拟征收你单位集体土地9.

5596公顷, (耕地8.6425公顷、其他农用地0.9171公顷) ,其中第四经 济合作社2.6029公顷(耕地2.5587公顷、其他农用地0.0442 公顷) ;

第五经济合作社0.4669公顷(耕地0.4480公顷、其 他农用地0.0189公顷) ;

第七经济合作社4.1219公顷(耕地 3.6873公顷、其他农用地0.4346公顷) ;

第八经济合作社 2.3679公顷(耕地1.9485公顷、其他农用地0.4194公顷) . 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广州市花都区国土资 源和规划局初步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逐级上报有批 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本次征地,拟对征收土地范围涉及被征地农民实施社会 养老保障.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广东省人民 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 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 (粤府办〔2010〕

41 号)等有关规定,拟定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拟逐 级上报有批准权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九条、 《关于切实做好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劳社部发 〔2007〕14号)的规定,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被征地农 民养老保障对象、标准以及费用筹集办法等,当事人有要求 举行听证的权利. 请你们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和《关于切实做好被 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告知后 5个工作日内,向广州市花都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地址: 花都区迎宾大道5号之一,邮编:510800,联系人:吴柳滨, 联系

电话:86806785)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逾期未提出的, 视作放弃听证. 特此告知. 附件:1.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2.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 广州市花都区国土资源和 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和 规划局(代章) 社会保障局 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征收土地位置、面积: 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新村.面积 9.5596 公顷(合143.394 亩) .

二、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 被征地 村分类地类 征收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支付对 象 支付 方式 新村 土地补偿费耕地 8.6425 78.00 674.1150 新村 货币 其他农用地 0.9171 46.80 42.9203 安置补助费耕地 8.6425 39.00 337.0575 其他农用地 0.9171 31.20 28.6135 其他费用 9.5596 303.3518 耕种承 包户和 相关产 权人 货币 合计 1386.0581 万元

三、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地点及联系人: 花都区新雅街新村征收地块现场 联系人:吴柳滨,联系

电话:86806785 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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