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ingluoshutong 2019-07-31
新立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 年) 调整完善方案 (报批稿) 新立城镇人民政府 二一七年三月 目录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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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3 第一条 调整完善目的.3 第二条 调整完善原则.3 第三条 调整完善依据.4 第四条 调整完善期限和范围.6

第二章 调整完善背景.7 第五条 镇域概况.7 第六条 土地利用特点.8 第七条 土地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9

第三章 调整完善后规划目标.11 第八条 规划主要目标.11 第九条 主要调控指标.11

第四章 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13 第十条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13 第十一条 土地利用布局调整.15

第五章 主要用地安排.18 第十二条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18 第十三条 城镇村用地控制.19 第十四条 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20

第六章 土地用途分区管制.22 第十五条 土地用途分区.22 第十六条 建设用地空间管制.26

第七章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28 第十七条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28 第十八条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建设和监管.28

第八章 村土地利用控制.30 第十九条 土地利用方向.30 第二十条 主要指标控制.30

第九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32 第二十一条 建立和完善规划实施保障的领导责任制度.32 第二十二条 建立和完善规划实施保障的组织制度.32 第二十三条 建立和完善规划实施的资金保障机制.32 第二十四条 建立和完善规划实施保障的监督管理机制.33 附表.34 附表

1 新立城镇主要调控指标.34 附表

2 新立城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35 附表

3 新立城镇土地用途分区表.36 附表

4 新立城镇建设用地管制分区.37 附表

5 新立城镇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37 附表

6 新立城镇生态保护红线.38 附表

7 新立城镇 三线 范围.38 附表

8 新立城镇土地利用控制.38 附表

9 新立城镇 十三五 期间重点项目.39 前言《新立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 (以下简称《规划》 )于2010 年经长春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自实施以来, 《规划》 在加强新立城镇土地宏观管理和实施土地用途管制, 严格保护耕地与 基本农田,保护新立城水源地生态环境安全,保障重点建设项目和经 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规划实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 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吉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 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大力推进建设 创新生态城 ,保障《长春净 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 十三五 规划》的全面实 施. 按照国土资源部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 的要求, 为更好地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制度, 进一步提高土地规 划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根据《长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 年)调整方案》下达净月区各类用地调控指标,结合新 立城镇实际,编制了《新立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调整完善方案》 (以下简称《方案》 ) . 《方案》坚持 总体稳定、局部微调,应保尽保、量质并重,节 约集约、优化结构,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加强协调、充分衔接 的 基本原则,依据二次土地调查数据和土地利用现状特点,在严格落实 《长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确定的各项 指标的基础上,结合新立城镇 十三五 发展目标,调整了规划调控 目标,落实了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强化了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和 节约集约利用,提高了生态用地保护力度,调整了土地用途分区,划 定了 三线 范围,进一步强化了村土地利用控制,提出了规划实施 保障措施.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调整完善目的 为贯彻落实国土资源管理新要求,适应 十三五 经济社会发展 新形势,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积极服务建设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 发区,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优化土地 利用结构与布局,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可操作性.以新立城镇

2014 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为基数,依据上级规划下达的规划调 控指标,严格落实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严格控制建设用 地规模,严格保护新立城水源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全面落 实 十三五 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服务打造长春市现代服务业基地、 生态经济示范区、产城融合模范区. 第二条 调整完善原则 1.总体稳定、局部微调 坚持《规划》确定的指导原则、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基本不变, 局部调整完善《规划》 ,遵循人口资源环境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 统一的原则,合理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用地,科学引导形成合理的 土地利用开发格局. 2.应保尽保、量质并重 落实上级规划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强化耕地 数量和质量保护, 根据二次调查成果及连续变更到2014年的土地利用 现状数据,调整全镇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对二次调查查 明增加的耕地,除根据长春市统一部署纳入生态退耕规划,以及长春 市相关规划需要占用的以外,均予以保护;

优质耕地除实施国家重大 发展战略、 十三五 重点建设项目难以避让的以外,均应划入基本 农田,实行永久保护. 3.节约集约、优化结构 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在管住总量、严控增量、盘活存量的前 提下,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保障科学 发展. 4.统筹兼顾、突出重点 正确处理开发与保护、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重点做 好耕地和基本农田调整、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优化,制定完善政策措 施,切实解决影响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和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 5.加强协调、充分衔接 坚持科学论证、标准统

一、民主决策,强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规划、城乡规划和生产力、交通布局等相关专项规划的协调,完善土 地用途管制制度.加强部门沟通和协调,完善规划公众参与制度,按 程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第三条 调整完善依据

(一)法律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004 年) ;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015 年) ;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015 年) ;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1998 年) ;

(5)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1998 年) ;

(6) 《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 (2015 年) ;

(二)政策文件 (1) 《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 (国土资发〔2012〕2 号) ;

(2) 《国土资源部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 知》 (国土资发〔2014〕18 号) ;

(3) 《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 的通知》 (国土资发〔2014〕128 号) ;

(4)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 (国土资厅函〔2014〕1237 号) ;

(5)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 作的通知》 (国土资厅函〔2016〕1096 号) ;

(6)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吉林省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的 通知》 (吉政明电〔2015〕6 号) ;

(7) 《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 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吉国土资规发〔2015〕97 号) ;

(8) 《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吉国土资规发z2016{132 号) ;

(9)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

(三)技术规程标准 (1)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 (TD/T1025-2010) ;

(2) 《乡 (镇)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 (TD/T1028-2010) ;

(3)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 (TD/T1022-2009) ;

(4) 《吉林省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技术指南》 (吉 国土资规发z2016{147 号) .

(四)相关规划 (1) 《吉林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 年)》 ;

(2) 《长春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3) 《净月经济开发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 要》;

(4) 《新立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 . 第四条 调整完善期限和范围 规划基期年为

2005 年,调整年

2014 年,规划目标年为

2020 年. 规划调整完善范围为本镇行政辖区内全部土地,总面积 138.47 平方 公里,与现行规划一致.

第二章 调整完善背景 第五条 镇域概况

(一)基本概况 新立城镇位于长春市市区东南部,双阳区与长春市中心城区之 间,地理坐标为东经 125?23′至125?26′,北纬 34?4′至34?49′, 距长春市中心城区仅

10 公里.镇域东邻净月潭风景旅游区,南抵吉 林省大型水库-新立城水库, 西靠伊通河, 北连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处在长春市向东南方向发展的隆起带上.吉林省主要公路干线长-伊 公路纵贯全镇.全镇土地总面积 138.47 平方公里,辖五四村、齐家 村、十里堡村、丰收村、先锋村、爱国村、新立城村

7 个行政村和新 立城水库管理局.

(二)自然条件概况 新立城镇地貌属西部松辽平原向东部长白山山脉过渡地区, 是大 黑山丘陵的伊通河河谷相交地带.地势东高西低,整个镇域处于海拔 200~332 米之间;

镇域属于温带大陆性湿润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 4.9℃, 全年高于 10℃积温为 2800-2900℃, 年平均降雨量为 560mm;

无霜期 140-180 天,年平均日照

2643 小时,全年盛行西南风.新立 城镇属于第二松花江支流伊通河水系,镇域内伊通河为中游段,新立 城镇水资源丰富,拥有新立城水库、爱国水库和靠边王水库,其中新 立城水库是一座以供给长春市工业和生活用水,兼有防洪、防涝和养 鱼等综合功能的大型水库.

(三)社会经济概况

2014 年,总人口

34437 人,城镇人口

5939 人,农村人口

28498 人,城镇化率为 17.3%.全社会总产值 71.00 亿元;

第一产业产值

20 亿元,第二产业产值 26.7 亿元,第三产业产值 24.3 亿元,一二三产 业比为 28.2:37.6:34.2;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5356 元,农民 人均纯收入

13700 元. 十三五 期间,新立城镇将进一步落实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区建设环境优美、适居宜游的水生态文明城市的战略部署,加强伊通 河中上游水源涵养区生态保护,建设净月西部高端、现代、宜居的创 新型生态新城,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建设东北亚总部基地、光电信 息产业园、创意文化产业园、休闲产业园 五大板块 ,建设金融、 商务商业、众创、科技创业、万国汽车、旅游文化、历史文化、休闲 观光 八大街区 . 第六条 土地利用特点 根据

2014 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新立城镇土地总面积为 13847.79 公顷. 其中, 农用地 5208.44 公顷, 占土地总面积的 37.61%;

建设用地 7939.10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57.33%;

其他土地 700.25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5.06%.

(一)土地利用程度高 新立城镇已开发利用的土地包括农用地、 建设用地, 共13147.54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94.94%,土地利用程度较高;

未开发利用土 地包括水域和自然保留地,仅占土地总面积的 5.06%,这些土地生态 脆弱、区位条件和土壤质地相对较差.

(二)生态用地较充裕 新立城镇林地和水域面积共 2290.18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16.53%,生态用地相对充裕.其中,林地 1759.35 公顷,占土地总面 积的 12.70%;

水体 530.83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3.83%.

(三)城乡用地利用结构均衡 新立城镇城乡用地面积为 1922.01 公顷,其中城镇工矿 1136.30 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 785.71 公顷,城镇工矿用地与农村居民点用 地比率为 1.45:1,城乡用地结构相对均衡. 第七条 土地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城乡土地利用较为粗放 新立城镇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超过

1000 平方米,农村居民点人均 用地约

275 平方米,城乡土地利用粗放,浪费较为严重.今后应重点 开展库区家属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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