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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SHANDONGXINNENGTAISHANPOWERGENERATION CO.

,LTD.

2012 年度财务报告 二0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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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2013 年04 月24 日 审计机构名称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文号 大信审字[2013]第11-00044 号 审计报告正文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12年12月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 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

(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 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 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 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 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 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 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贵公司201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进 中国・ 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马立成 二0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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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人民币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71,566,489.45 86,090,467.79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29,964,246.69 22,980,000.00 应收账款 609,776,535.42 413,082,704.97 预付款项 8,104,469.05 11,521,870.84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33,854,783.22 38,771,600.8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242,297,662.94 317,709,760.2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995,564,186.77 890,156,404.64 非流动资产: 发放委托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287,704,470.15 286,982,772.81 投资性房地产 2,554,306.84 固定资产 4,153,412,557.46 3,918,779,101.88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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