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tar薰衣草 2015-09-0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室外给水排水和燃气热力工程 抗震设计规范GB 50032―2003(201X 年版) (征求意见稿) 修订说明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

2011 年工程建设标准规 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1]17 号)的要求,标准 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 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标 准.

本次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根据给水、排水、燃气、热力 工程的特点,使之符合 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 的抗震 设防要求,并与常规结构设计采用的以概率统计为基础的极限状态 设计模式相协调;

2.对设计反应谱、场地划分、液化土判别等抗震 设计的一系列基础性数据,做了全面修订,与我国现行标准《建筑 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

2001、 《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 GB

50788 (全文强制规范)等协调一致;

3.增补了给水排水及其他市政厂站 工程中单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的抗震设计规定,为现行国家标准《建 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 在这类建筑抗震设计的具体应用提供了 必要的量化依据.4.结合市政给水排水厂站工程是实际设计需要, 增补了考虑长周期地震波动作用和对加盖水池干舷高度的影响及与 之相关的计算公式,补充完善了盛水构筑物的结构材料和抗震构造 具体要求;

5.对贮气构筑物中的球罐和卧罐,修改了地震作用计算 公式,并补充了湿式储气柜的抗震计算内容,以及增加了干式储气 柜的抗震设计的内容,归纳和补充纳原规范中储气构筑物的构造要 求并独立成章节,以使与《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50191 协调一 致;

6.增补了对地下水取水泵房的抗震构造规定使其更具针对性;

7.增补了自承式架空管道的附属构造及地震作用计算规定;

本标准中下划线表示修改的内容;

用黑体字表示的条文为 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 释,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 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北京市市政工程 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

邮编: 100081;

邮箱: ) . 本次局部修订的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审查人: 主编单位: 参编单位: 主要审查人: 主要起草人: 前言 根据建设部要求,由主编部门北京市规划委员会组织北京 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和北京市煤气热力工程设计院共同对 《室外给水排水和煤气热力工程抗震设计规范》TJ32―78 进行 修订, 经有关部门专家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改名为《室外 给水排水和燃气热力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032―2003. 随着地震工程学科的发展和新的震害反映的积累,TJ32―

78 在内容上和技术水准上已明显呈现不足,为此需加以修订. 此外,在工程结构设计标准体系上,亦已由单一安全系数转向 以概率统计为基础的极限状态设计方法,据此抗震设计亦需与 之相协调匹配,对原规范进行必要的修订. 本规范共有

10 章及

3 个附录,内容包括总则、主要符号、 抗震设计的基本要求、场地、地基和基础、地震作用和结构抗 震 验算、盛水构筑物、贮气构筑物、泵房、水塔、管道等.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 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将来可能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信息和条 文内容将刊登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北京市 规划委员会负责具体管理,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 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为提高规范的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结合 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并将意见和建议寄交北京市市政工 程设计研究总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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