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Q215851406 2015-08-12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7 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总裁再次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9 年5月22 日收 到总裁黄一村先生的通知,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 心,继2019 年5月20 日和

21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 共增持了公司股票 10,000 股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5月22 日刊登在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 、 《中国证券报》 、 《上 海证券报》 、 《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公司总裁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 ,黄一村先 生于

2019 年5月22 日再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了 公司股票 37,500 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股份情况

1、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

2、资金来源:个人自有资金.

3、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在二级市 场买入.

4、增持股份情况: 姓名 职务 增持前 本次增持 增持后 持有股份 数(股) 持股比 例 股份数量 (股) 成交均价 (元/股) 持有股 数(股) 持股比 例 黄一村 总裁 10,000 0.0018% 37,500 14.95 47,500 0.0085%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行为,符合《公司法》 、 《证券法》 、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 等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增持的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增持后

6 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和短线交易、不在敏感期买 卖公司股份,未来转让公司股份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排除未来以自有资金,在合适的时机 继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的可能.公司将持续关注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佛山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5月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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