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摇摆白勺白芍 2019-07-31

1 ― 苏委办发〔2018〕12 号 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苏州市贯彻落实省第三环境保护 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 各市、区委和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 工委和管委会;

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苏州市贯彻落实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 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 实施,确保取得实效,相关整改情况请于

6 月30 日前报送市环保 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中共苏州市委办公室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 年2月7日―2―苏州市贯彻落实省第三环境 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为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切实加大生态文明建设 和环境保护工作力度,根据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制定整改 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 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以 及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对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重要 批示精神,紧紧围绕 五位一体 总体布局和 四个全面 战略 布局,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按照高质量 发展要求,以天蓝地绿水清为目标,以补齐环境质量短板为主线, 以实施生态环境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和开展

263 专项行动为抓手, 坚持全民共治、源头治理,突出治气、治水、治土,着力解决突 出环境问题,全面改善环境质量,有效防控环境风险,加大生态 系统保护力度,有力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态环保满意度和获得感, 为勇当 两个标杆 、落实 四个突出 作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 1.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到2020 年,PM2.5 年均浓度达 ―

3 ― 到43 微克/立方米以下,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 73.9%以上;

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保持 100%,省考以上断面水质优Ⅲ比例不低于 74%,地表水丧失使 用功能(劣于Ⅴ类)的水体基本消除;

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 稳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 90%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 用率达到 90%以上. 2.加快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坚持系统推进,深入实施大气污 染防治,有力推进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持续 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全面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问题 导向,更大力度开展

263 专项行动,推动刚性减煤、铁腕减化、 精准治污、品质提升.对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指出的具体问 题,实行整改 清单制 ,细化明确整改责任、目标、时限和措施, 一项一项整改,一个一个销号,坚决整改到位. 3.整体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坚持举一反三,以深化生态 环境保护制度综合改革为契机,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决策部署、 坚定不移推动绿色转型、全力以赴深化环境治理、坚持不懈推进 生态修复和保护、不遗余力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大 环境执法监管力度、 持续完善环保体制机制等领域不断强化措施, 加快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

二、重点举措

(一)切实加强统筹,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决策部署 1.切实把补齐生态环境短板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对标习近平 ―

4 ― 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省委省政府对苏州 两个标杆 的殷切希望、苏州率先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要求,更加清醒认识我 市资源环境要素约束趋紧、环境质量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还有 很大差距的客观现实,切实增强做好生态环保工作的使命感、责 任感和紧迫感,坚决克服思想认识上的短板,坚决补齐工作落实 上的短板,坚决拉长环境质量指标上的短板,全力打造生态文明 建设和环境保护的苏州模版.各级党委、政府将环境保护工作纳 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切实解决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 2.严格落实环境保护责任.严格落实《苏州市生态环境保护 工作责任规定》 ,推动各地尽快制定出台相关规定,全面开展领导 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推动环境保护 党政同责 一岗双 责 落实落地.在环保责任分解、部门联动、压力传导、督查考 核等方面加大力度, 推动各相关职能部门协同推进环境保护工作, 构建既各负其责、又密切配合的齐抓共管环保工作格局. 3.切实加强督查考核.建立严格的督促检查、考核评价、 奖励惩戒制度,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考核督促范围,加大 专项督促检查力度,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和各项决策部 署落到实处.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 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价,继续深入实施《加强全市生态文明建 设领域失职问责的实施意见》和《全市生态文明建设领域 问 责行动 工作方案》 ,健全生态环境损害问题线索移交机制,形 成对干部履职全过程监督和问责的闭合链条,用严格的制度保 ―

5 ― 障责任落实.

(二)着力保护优先,坚定不移推动绿色转型发展 1.不断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完善主体功能区制度,严格 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加快推动工业 企业资源集约利用大数据平台 投产见效 ,通过正向激励和反向 倒逼,引导企业绿色高效发展,2020 年全面完成对全市工业企业 的综合评价,为发展新兴产业腾出资源空间.全面推进国家循环 经济示范城市建设,加快园区循环化改造及国家、省级各类示范 试点项目建设,大力推行清洁生产,持续提升园区综合竞争力和 可持续发展能力. 2.持续推进绿色循环低碳发展.严格落实煤炭消耗总量和强 度 双控 机制,开展锅炉整治、产能压缩、集中供热和散煤治 理,削减非电行业生产用煤及煤制品,健全耗煤项目准入和淘汰 机制,对所有耗煤行业新、改、扩项目一律实行煤炭减量或等量 替代.在热电企业密集地区加快实施热电整合,2019 年底前基本 完成大机组供热半径范围内的燃煤小热电和分散锅炉关停整合工 作.加快建设智能电网,扩大天然气利用,积极稳妥推进区外来 电利用.到2020 年,全市煤炭消费总量减少

760 万吨,电力行业 煤炭消费占煤炭消费总量的比重提高到 65%以上.全面推进国家 低碳城市试点建设,建立完善碳管理、碳考核、碳评估体制机制, 以2020 年碳峰值目标为引领,实现碳总量、强度和人均三大指标 的有效控制.推进重点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制度,建立第三方 ―

6 ― 核查机制.有序对接国家、省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3. 加大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力度. 结合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依法依规推动低效落后产能退出,坚决完成省下达的淘汰落后产 能任务.持续开展全市化工行业优化提升整治 四个一批 专项 行动,高标准完成压减化工企业、推动化工企业入园进区.加快 推进环境敏感区域内化工企业迁出,完善现有

8 家化工园区、2 个化工集中点环保基础设施,落实卫生防护距离.到2020 年全市 化工企业数量大幅减少, 化工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 化工企业入园进区率达到 60%以上.进一步加大钢铁、水泥、平 板玻璃、电力等重点行业去产能工作力度,严禁建设钢铁、水泥 熟料、平板玻璃等过剩产能行业新增产能项目,对 地条钢 开 展回头看和再排查,防止死灰复燃.全面排查落后生产工艺技术 装备及产品,坚决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对3吨/小时及以下铸 造冲天炉全部拆除. 4.全面清理 散乱污 企业(作坊) .坚持多管齐下,精准 治理 散乱污 企业(作坊) .按照 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 覆盖 的原则,依法关停一批,整治提升一批.以 两高一低 行业为重点,全面依法关停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布局规划、手续不 全、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违法排污、存在安全隐患的 散乱污 企业(作坊) .对符合产业政策但缺少治污设施和环保手续的,要 加强指导,帮助企业提升治污能力,确保达标运行.各市、区开 展镇、村两级工业集中区优化提升行动,优化镇、村工业集中区 ―

7 ― 布局,提升产业层次,淘汰规划水平低、产业层次低的工业集中 区,全面推进工业企业入园入区.

(三)加快补好短板,全力以赴深化环境治理 1.打赢蓝天保卫战.大力推动 PM2.5 和臭氧 双控双减 . 强化燃煤锅炉分类整治,禁止新建燃煤供热锅炉,全市域内

10 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烧锅炉全部实施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热电 联产机组替代,2019 年底前

35 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全部 淘汰或实施清洁能源替代,

65 蒸吨/小时及以上的燃煤锅炉全部实 现超低排放,其他燃煤锅炉全部达到特别排放限值要求.严格落 实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规定,2019 年4月底前全面完成高污染燃料 禁燃区内燃料清洁化改造.以省批化工园区(集中区)为重点, 加强重点排放企业在线监测,深化石化行业达标治理,全面推进 化工、家具制造行业提标改造,制定实施《苏州市推进重点行业 挥发性有机物清洁原料替代及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提升 VOC 污 染防治水平,到2020 年全市 VOC 排放总量削减 20%以上.制定 老旧机动车淘汰补贴政策和高残值黄标车治理方案,严格落实高 污染非道路移动机械限行区,加快推进沿江及内河港口港区水平 机械淘汰更新或 油改气(电) ,建立健全工程机械环境准入制 度.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和成品房住宅建设,推进建筑业现代化 发展, 到2020 年, 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 30%. 深化扬尘治理, 强化工地扬尘常态化执法检查和第三方暗查暗访, 将降尘纳入各地大气考核,推动建筑施工扬尘防控的制度化、标―8―准化和长效化. 借鉴京津冀 2+26 城市应急管控经验做法, 强化应 急管控责任和措施落实,切实发挥削峰管控实效. 2.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落实河(湖)长制和断面长制,深 入实施我市 水十条 ,全面完成太湖水环境治理问题整改.围绕 断面达标和水源地水质安全,突出氮磷污染治理,大力推动太湖、 阳澄湖、望虞河、淀山湖、澄湖等流域综合治理,完成太湖一级 保护区化工企业关停并转,完成望虞河、太浦河岸线及岸线两侧

1000 米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贮存、输送设施以及非法水产养殖清 理整顿, 到2020 年实现流域总氮、 总磷较

2015 年分别削减 14.13% 和13.76%的目标.强化太湖、阳澄湖、金鸡湖及城区河道蓝藻监 测预警,防控蓝藻湖泛,全力落实饮用水安全保障措施,坚决实 现 三个确保 .持续强化太浦河等重点河流特征因子应急管控, 保障跨界河道水质安全.加快推进城市黑臭河道清淤疏浚,构建 健康水循环体系,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2018 年基本消除全市 城镇建成区黑臭水体,2020 年全市城乡基本消除黑臭水体.深化 畜禽污染防治, 加快推进禁养区外

121 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整治, 规范畜禽粪便收集、处理和利用,到2020 年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 养殖小区治理率达 90%、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 98%.强化围网和水产养殖污染管控,2018 年底前太湖 4.5 万亩 围网养殖基本清理到位,2019 年底前太湖沿岸

3 公里范围内养殖 池塘标准化改造到位. 3.有力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计划.加快摸清底数,优化监测网 ―

9 ― 络,加强风险管控,适度开展修复,确保不发生大的污染事件. 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18 年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

2020 年底前完成化工、电镀等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 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和开发利用负面清单,确定土壤环境重点 监管企业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强化污染场地再利用监管,加快治 理修复步伐,有序扩大治理修复试点范围,确保土地转换用途后 的安全利用.到2020 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 90%以上, 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 90%以上.

(四)增加绿色供给,坚持不懈推进生态修复和保护 1.强化红线管控.全面落实《苏州市主体功能区实施意见》 , 区域规划编制、重大项目布局必须符合主体功能定位,对不同主 体功能区的产业项目实行差别化市场准入政策.严守生态红线, 控制生态空间开发强度,确保生态红线面积不减少、管控类别不 降低,确保生态红线区面积占全市国土面积达 37%以上,确保具 有重要生态功能的区域、重要生态系统以及主要物种得到有效保 护,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保持稳定. 2.建设太湖生态保护圈.优化太湖环湖地区发展模式,沿湖 重点市、区实施保护优先战略,实施最严格的建设项目环境准入 制度,扩大污染企业发展禁区.限期恢复违法占用的生态公益林. 3. 构筑长江生态安全带. 坚持以 共抓大保护、 不搞大开发 为导向,对长江干线及洲岛岸线开发实施总量控制,逐步恢复增 加生态岸线,建设生态隔离带,加强江滩湿地资源保护,岸线开 ―

10 ― 发利用率不得超过 50%.全力保障长江饮用水源,逐步转移沿江 重污染企业,不断优化化工仓储、危化品码头布局,开展入江支 流整治,关闭违法排污口,全面消除劣Ⅴ类水体.全面排查、清 理长江岸线违规占用情况,清理整治各类违法和不符合岸线功能 区管理要求的建设项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深入实施船舶 与港口污染防治专项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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