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笔墨随风 2015-07-22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A 股发行预路演公告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数量不超过 7.

65 亿股(其中,向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定向配售不超过 1.96 亿股,在网下通过累计投标询 价向配售对象配售不超过 2.845 亿股, 及在网上通过市值配售方式向二 级市场投资者配售不低于 2.845 亿股)A 股(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 ) 的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5]

2 号文核准.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已于

2005 年1月17 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网站 http://www.sse.com.cn,招股意向书(摘要)于2005 年1月17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 、 《上海证券报》 、 《证券时报》和《证券 日报》 .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决定 以预路演的形式组织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 司从今日开始将按照《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试行询价制度若干问题 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4]162 号)和《股票发行审核标准备忘录 第18 号-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询价对象条件和行为的监管要求》的要 求,分别在北京、上海和深圳向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询价对象进行 初步询价,初步询价将于

2005 年1月19 日结束.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二00 五年一月十七日 2-1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 (封卷稿)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 不超过 7.65 亿股, 其中向华电集团定向配售不超过 1.96 亿股 每股面值: 每股人民币 1.00 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05 年1月17 日 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05 年1月4日董事会声明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全体董事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 律责任. 本招股意向书的所有内容均构成招股说明书不可撤销的组成部分, 与招股说明 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 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机关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 本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 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等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 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 2-2 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书的 风险因素 部分,并特别注意下列 风险: 电价政策风险 上网电价是决定本公司盈利能力的重要因素.我国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受到政 府的严格监管. 近期出台的煤电价格联动政策将使本公司所属电厂的上网电价随 着煤价的变化而进行调整.未来随着电力改革的深入及竞价上网的实施,本公司 的上网电价也可能变化.上网电价的变动将给本公司的盈利水平带来影响. 燃料供应风险 目前本公司全部机组均为以煤炭为原料的火力发电机组,燃料供应风险主要 体现在煤炭价格上涨和煤炭供应质量下降.伴随着中国电力装机的迅速发展,电 煤需求量不断增加, 同时由于国家煤炭产业政策的调整或季节性铁路煤炭运力的 不足,都可能影响电煤的有效供应,从而造成煤价大幅波动.燃料成本是本公司 成本的主要构成部分, 近两年煤价较大幅度上涨, 已对本公司盈利带来较大压力. 如果煤炭价格上涨, 而电价没有相应调整或电价调整水平不能弥补全部煤价上涨 引起的成本增加,或者煤炭供应质量下降,将使本公司的成本和利润水平受到不 利的影响. 单一区域市场风险 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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