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yhzg 2015-07-17

二、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1、浙江绿筑将其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的公共集成建筑和居住集成建筑产品 与技术许可合资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

浙江绿筑负责协助建立合资公司的管 理体系与能力培训;

并将品牌、标识授权合资公司使用.

2、其他资源支持与收费服务:1)非甲方自主研发的信息化软件及硬件由甲 方规划及配置选型,具体采购由合资公司负责;

2)合资公司承接的项目,如需 要甲方配合, 甲方负责工程所采用技术的应用设计, 费用另行协商. 各专业设计、 施工图出图及相关评审与论证由合资公司自行负责.

3、许可使用范围、内容及期限: 使用范围:河南省新乡市 许可内容及期限: 浙江绿筑自协议签署之日起已取得专利权的居住集成建筑 技术专利与公共集成建筑技术专利及专有技术、 浙江绿筑自协议签署之日起未来 十年内新增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居住集成建筑与公共集成建筑技术专利及专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 有技术,许可期限为长期.

4、资源使用费支付:由合资公司向浙江绿筑支付人民币 5,000 万元(伍仟 万元整) .资源使用费分两次支付,第一期 3,500 万资源使用费,在协议签署后

17 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期 1,500 万元在浙江绿筑收到第一期资源使用费半年 内(180 天)支付.

5、其他约定: (1) 甲乙双方共同对乙方全资子公司河南绿色建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即: 合资公司)进行增资,其中浙江绿筑(甲方)对合资公司增资 1,000 万元,持有 其10%的股份. (2)合资公司的定位:具备装配式建筑设计、制造、施工的能力,具备施 工总承包和工程总承包(EPC)的业务能力,要求具备一级施工总承包以上的施 工资质, 具备建筑行业乙级以上的设计资质;

在增资完成当年落实装配式建筑产 品制造基地,即在

2019 年完成装配式建筑产品制造基地的选址、报批和动工. 积极申报国家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申报省级装配式建筑示范企业、申报省级工 程技术中心.

三、对公司的影响

1、为实现公司钢结构建筑集成服务商的战略目标,公司致力发展战略升级 业务――绿色集成装配式业务,并通过多年的研发形成了公司独有的精工 GBS 绿色集成建筑体系,实现装配化率可达 95%,处于国内领先水平.现该套技术已 通过"直营 EPC 工程总承包"和"成套技术加盟合作"两种模式较好的运用到 市场.本次项目的合作,是市场对公司研发的装配式建筑技术的不断认可,有利 于公司对装配式建筑技术研发成果的不断巩固及推新.

2、本次合作是以技术、品牌和管理输出方式推广装配式建筑产品体系这一 商业模式的又一区域性开拓, 将有效提升绿筑品牌的影响力,进一步加快公司开 展装配式建筑业务的步伐.

3、甲乙双方投资合资公司,作为技术合作的实施平台,投资回报受合资公 司的经营情况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4、本协议的履行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不会因为协议的履行对 协议对方形成依赖.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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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风险分析

1、现双方合作协议已签订,但协议中涉及向合资公司增资事宜还需审批机 构核准.本次合作协议实际履行存在不确定性.

2、合资公司的经营水平具有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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