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被控制998 2015-07-16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2018年5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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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股份制企业试点办法》、《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和其他有 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 公司经呼和浩特市体改委呼体改宏字[1993]4号文件批准(根据内蒙古体改委、内蒙古 计委、内蒙古经委、内蒙古财政厅、人民银行内蒙分行内政体改[1992]5号文授权),以募 集方式设立;

在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为91150000114124263Y. 第三条 公司于1996年1月2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15万股,于1996年3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中文名称: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INNER MONGOLIA YILI INDUSTRIAL GROUP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呼和浩特市金山开发区金山大街1号,邮政编码:01011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陆拾亿柒仟捌佰壹拾贰万柒仟陆佰零捌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总裁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 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 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 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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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追求人类健康生活为己任,秉持卓越、担当、创新、 共赢的核心价值理念,致力实现成为全球最值得信赖的健康食品提供者的伟大愿景,不断 创新、勇于探索、广泛合作、持续超越,为股东、员工、社会创造良好价值.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 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制造;

食品、饮料加工;

牲畜,家禽饲养;

汽车货物运 输;

饮食服务(仅限集体食堂);

本企业产的乳制品、食品,饮料;

乳制品及乳品原料;

预包装食品的销售.农畜产品及饲料加工,经销食品、饮料加工设备、生产销售包装材料 及包装用品、五金工具、化工产品(专营除外)、农副产品,日用百货,畜禽产品,饲料;

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

经营本企业自 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

机器设备修理劳动(除专营)和设备备件销售(除专营) 业务;

玩具的生产与销售;

复配食品添加剂的制造和销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特 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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