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2015-07-06
1 证券代码:600856 证券简称:中天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9-053 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 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 针对贵所下发的《关于对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的事 后审核问询函》 (上证公函【2019】0636 号) ,公司领导高度重视,并立即指定 副董事长牵头,财务部、证券部等部门组织专门工作小组配合,就关注问题进行 了认真研读、仔细分析和全面核查,现将关注问题回复如下:

1、 泰州汇通情况.公司对泰州汇通燃气有限公司(下称泰州汇通)应收账 款8824.11 万元计提 30%坏账准备,年报及前期问询函回复显示,该项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主要系公司无法向该客户提供保供能力,于2018 年年初停止合作,经 子公司多次与对方协商未果,故计提 2647.23 万元坏账准备.请公司补充披露: (1)泰州汇通的基本情况及股权结构图,并明确说明其是否与公司构成关联关 系;

公司何时与泰州汇通签署业务合同及合同主要条款;

(2)截至目前账款催 收进展,后续拟采取何种措施追讨上述账款;

(3)审计意见表示公司未能提供 此项计提比例的具体依据,请补充说明上述计提比例的确定依据及合理性,前 期计提是否充分;

(4)审计意见表示,公司未能提供剩余应收款项可回收性评 估的充分证据,请公司明确说明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上述应收账款当前是否 存在较大可能无法收回,若是,请补充说明未全额计提的理由,是否符合审慎 原则;

(5)在2018 年年初已与泰州汇通停止合作的情况下,公司迟至当前方才 披露上述大额应收账款收回存在困难,是否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的情形.请会 计师就上述事项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1)泰州汇通的基本情况及股权结构图,并明确说明其是否与公司构成关

2 联关系;

公司何时与泰州汇通签署业务合同及合同主要条款. 泰州汇通为燃气生产和供应类企业,注册于

2008 年11 月27 日,经营范围 是:天然气〔压缩的〕 、天然气〔液化的〕 、石油气〔液化的〕批发(不仓储)及相 关设备销售;

节能减排技术咨询.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公司主要向其销售液化天然气(LNG) .泰州汇通的股权结构图如 下: 泰州汇通股东为四个自然人,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泰州汇通均 无任何关联关系.因此,公司与泰州汇通不构成关联方关系. 公司子公司于

2017 年与泰州汇通开展供气合作,签署《液化天然气销售合 同》 ,约定泰州汇通接收公司子公司销售并委托运输的液化天然气,合同主要条 款如下: 乙方(公司)上游气源单位设备检修及其他原因需停产时,应提前

15 日书 面通知甲方(泰州汇通) .如乙方上游未能提前

15 天通知乙方,则乙方应在接到 上游通知后及时通知甲方.由于乙方行为不符合本合同约定,造成甲方限气、断 气事故, 给甲方造成实际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的相 关责任. (2)应收账款回款情况

2019 年1月1日至本反馈回复日,公司尚未收到泰州汇通的回款,后续会 继续采用发催款函、上门沟通等措施,努力追讨对方所欠账款,并且随着公司流 动性恢复,争取与对方恢复业务合作.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由于公司经营资金问题, 无法满足对泰州汇通的供应,对方更换供气客户存 在时间和加价成本等问题, 与对方协商偿还欠款问题进展缓慢,导致公司应收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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