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wtshxd 2015-06-27
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中燃石化加油站项目 建设单位 商丘中燃石化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李惠娟 联系人 李惠娟 通讯地址 商丘市梁园区刘口乡南会馆村南侧

105 国道西侧 联系电话

13598370863 传真 / 邮政编码

476000 建设地点 商丘市梁园区刘口乡南会馆村南侧

105 国道西侧 立项审批 部门 梁园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代码 2018-411402-52-03-002964 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机动车燃料零售(F5264) 占地面积 (平方米)

3330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500 其中:环保投 资(万元)

168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 比例 3.

6% 评价经费 (万元) / 预期投产日期

2018 年5月工程内容及规模:

1、项目由来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汽车开始进入寻常 百姓家.伴随着汽车保有量的逐年增大,汽(柴)油需求量持续增加,商丘中燃石化有 限公司决定在商丘市梁园区刘口乡南会馆村南侧

105 国道西侧建设加油站一座,主要从 事各种机动车使用的汽油、柴油的零售活动. 本项目总投资

500 万元, 占地面积为

3330 平方米, 设置有地埋式油罐

4 个, 其中 30m3 的汽油罐

2 座,30m3 的柴油罐

2 座,年销售

1500 吨柴油、汽油.项目设置双枪汽油加油 机1台、单枪汽油加油机一台,双枪柴油加油机

2 台.站房、加油棚、加油岛、油罐区等 建筑面积

1700 O,棚高度 8m.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修正),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 汰类建设项目,属于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梁园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已为本项目 备案(项目代码:2018-411402-52-03-002964).根据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见附件 4),项目用地属集体建设用地,符合刘口乡规划要求.

2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017 年9月1日实施) ,本项目属于 "四

十、社会事业与服务业"的"

124、加油、加气站",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受商丘中 燃石化有限公司的委托(见附件 1) ,我公司承担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 托后,我公司技术人员在现场调查和收集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对项目环境影响因素进行 了识别和筛选,按照国家有关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本着"科学、 公正、客观、严谨"的态度,并结合本工程有关资料,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表.

2、评价对象 本次评价对象为商丘中燃石化有限公司中燃石化加油站项目.

3、编制依据 3.1 法律、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年1月;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 年1月;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主席令 第31 号)2016 年1月;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 年3月;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5 年修正本;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 年修订;

(7)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 年9月;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修改),2012 年7月;

(9)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 年10 月;

(10) 《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发 [2013]37 号2013.9.10);

(11)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 (2005.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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