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n灬不离不弃灬 2015-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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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事项的专项意见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19 年4月18 日上午审议《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关于公司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的报告》 、 《关于公司核销坏账损失的报告》 、 《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 公司董事会已向我们提供上述议案相关资料,我们对资料进行了审阅,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相关 规定的要求,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 《关于公司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证监发[2003]56 号文的精神,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 对公司对外担保事项进行审查核实,情况如下: ①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②公司对外担保均为控股子公司担保,截止

2018 年底,未到期的 对外担保总计 49,948 万元,占公司

2018 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 产的 15.07%. ③公司严格按照证监会文件及《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没有为控 股股东及其下属公司、本公司持股 50%以下的其它关联方、任何法人单 位和个人提供担保. ④公司对外担保严格按照《上市规则》 、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按规定如实向注册会计师提供全部对外担保事 项情况. -

2 - ⑤到目前为止,公司对外担保事项未受到证券监管部门的批评和处 罚. 我们认为,公司对外担保全部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担保,是公司业务 发展的需要,担保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不存在对公司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损害.

2、关于

2018 年度公司证券投资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我们根据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对 公司

2018 年度证券投资情况进行了核查,公司实施的证券投资业务仅 限于网上新股申购,未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我们认为,公司的证券投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及《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的情形.

3、关于

2018 年度衍生品投资及风险控制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为规避汇率风险所开展的外汇资金交易业务,是基于对未来外 汇收支的合理估计和目前外汇收支的实际需求.公司已制定了金融衍生 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了相关各层级 的审批程序,可以有效控制相关风险. 我们认为,公司开展的衍生品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遵循 了谨慎性原则,内部审批制度及业务操作流程完备,操作过程合法、合规,风险控制是有效的.

4、 《关于公司核销坏账损失的报告》的独立意见 为客观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公司将合肥瑞华电子科技 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 1,536,935.54 元作为财产损失处理, 冲销已提坏账准备 1,536,935.54 元,本次核销坏账损失不影响本年度利 润总额. -

3 - 我们认为,本次核销依据充分、内容合理,程序合法、合规,一致 同意上述核销事项.

5、 《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 、中国证监 会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证监发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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