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ZCYTheFirst 2015-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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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统一 受审分离 运行模式. 1.相对集中审批服务的受理、审批. (1)前台受理:各部门将审批服务的受理相对剥离,授权集 中到公共服务中心,公共服务中心设置综合服务窗口作为服务前 台对外提供统一的综合服务,受理申请人的申请.主要任务有: ①咨询导办.负责办事群众的接待和分流引导,根据群众的 咨询需求,对职责范围内的各类事项咨询,按照标准化服务流程 规范做好解答或引导. ②申报辅导.负责辅导群众申报具体业务,对群众提交材料 按标准化接件要求进行提前把关,辅导群众使用网上办事大厅或 自助服务终端,对群众在线申报提供在线辅导. ③接件受理.负责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进行接件或受理,统一 在一门式一网式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将办件分派流转到相应部门, 对未实现材料电子化的办件或部分申请材料,统一进行材料的电 子化处理并上传系统.对不能电子化处理的材料,由审批部门到 综合服务窗口收取.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受理回执》;

不符 合条件的出具《补正告知书》或《不予受理决定书》. ④查询发证.负责办事结果文书、证照和需返还给办事人员 资料的发放,在一门式一网式网上统一申办受理平台进行结果发 放的操作确认,办事进度的现场查询告知,办事过程中收费引导 缴纳,以及与邮政速递服务的衔接. ⑤个性化服务.负责对进驻事项范围内难以标准化的复杂事 -

8 - 项办件申请的接件及协调跟进,特殊服务对象(包括残疾人、少 数民族、60 岁以上老人、孕妇等人群)优先服务的协助引导等. ⑥后台统筹.负责协调跟踪和督办具体办件进度,解决办事 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完成纸质办事材料 交接,对窗口服务进行现场管理,做好相关业务和服务动态的总 结及上传下达,窗口服务后勤和业务保障,处理群众对窗口的意 见建议和投诉等. 应调整职能,明确统一受理、出件、协调、督办机构的设置, 独立承担授权委托审批职权及法律责任.机构设置、权责划分、 人员配置具体由区政管办商区编办提出后报上级有关部门审定. (区政管办、区编办牵头,区各有关单位配合.2017 年11 月底前 完成.) (2)后台审批:各职能部门作为服务后台配合开展综合服务 工作,对综合服务窗口接收的申请进行审查决定和结果签发,对 转交的咨询负责答复,对授权的事项编制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 及时公开业务标准,负责对综合服务窗口前台受理岗位工作人员 进行业务培训,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行政责任.业务复杂、 量大且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要明确一个审批服务综合 协调机构并配足审批服务力量进驻公共服务中心设置服务后台. (区各有关单位牵头,区编办、区政管办配合.2017 年8月底前 完成自然人事项的集中受理,10 月底前完成法人事项的集中受 理.) -

9 - 2.统一综合服务授权模式.纳入 一窗通办 综合服务的事 项,在不改变法定职责的基础上,各级部门要按统一模式向公共 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进行授权,参照简政放权模式与区公共服 务中心签订委托书,交付业务专用章,印制业务手册.委托书应 明确确立授权关系的主体双方、 授权范围 (包括服务事项、 权限) 、 服务方式、专用章使用、监督检查、责任分工等内容.原则上即 办件不实行受审分离模式,即办件可以通过部门直接委托授权综 合服务窗口办结或者由派驻部门工作人员办理,立等可取.不能 即办的事项,由各部门授权公共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办理,并 转交服务后台审批.(区各有关单位牵头,区政管办配合.2017 年9月底前完成自然人事项的授权,11 月底前完成法人事项的授 权.) 3.统一 受审分离 流程.实行全程电子材料与纸质材料相 结合的办件流转方式,按 信任在先、审核在后 的模式建立全 流程电子审查(预审)制度.综合服务窗口接件受理后,即办事 项逐步实现全程无纸化电子审查,纸质材料只作入档备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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