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2015-05-28

2.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3. 不同的供应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 3.1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 3.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4. 已成功报名并获取本次招标文件. 5. 供应商近三年(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 信用中国 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 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

2017 年度实验耗材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CEITCL-GD-CZHW-170316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编制

5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 年3月28 日至

2017 年4月19 日(工作日上午 9:00-12:00, 下午 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 件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 ,售后不退.供应商必须携带以下相关资料到代理机构所在地购买招标文 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 1. 有效的法人执照(或证明)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复印件或三证 合一证明文件复印件证明,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原件;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投标授权代表为法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 表人证明书) ;

3. 法定代表人及供应商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投标授权代表为法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复印件) ;

4.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4.1 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的良好记录;

(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 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4.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3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须提供书面声明原 件,格式自定) 4.4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须提供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定) 5. 供应商须提供以下信用记录证明材料:请提供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及提交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

六、如采用汇款购买标书注意事项: 请供应商将上述资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连同汇款底单一并传真(020-28842162)或发电子邮件 (ceitplgd@126.com)到我公司,并注明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 号、参投包组号.如未注明详情导致报名不成功,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发送电子邮件后请联系 我司(020-

28842163、020-28842167)以获取电子报名表格. 如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汇至以下账户(非投标保证金汇款账户): 收款人: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五羊支行 账号:3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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