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865397499 2015-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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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潢川县公安消防大队 购置登高消防车和水罐消防车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采购编号:潢公采【2017】 号采购人:潢川县公安消防大队(盖章)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二一七年九月 -

2 - 目录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3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5 - 第三部分 项目具体技术标准和要求.13 - 第四部分 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25 -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25 第六部分 合同样本.55 - -

3 -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潢川县公安消防大队购置登高消防车和水罐消防车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采购编号:潢公采【2017】 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潢川县公安消防大队购置登高消防车和水罐消防车采购项目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 设,采购人为潢川县公安消防大队,本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有能力的生产制造商或制造商对所投产品授权的代理商参加 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潢川县;

2.2 招标范围:登高平台消防车和水罐消防车及随车器材;

2.3 供货及安装期:合同签订后

180 日内;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

1 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 法人资格. 3.

2、投标人须是所投车辆的制造厂家或代理商,代理商须出具厂家唯一授权委托书;

3.

3、车辆须具有国家强制性认证证书(3C 认证),若在开标前不能提供,需承诺在车辆交付 时提供,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承诺. 3.

4、供应商须到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 (有 效期内) 3.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 号) 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 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 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并加盖公章). 3.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 -

4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月日至

2017 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 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到信阳市行政 服务中心四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单位,售后不退. 4.3 报名要求:(1)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2)营业 执照(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同时提供生产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商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 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明文件(三证合一的除外);

(3)所代理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 (代理商提供);

(4)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3C 认证(或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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