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笔墨随风 2015-05-26

(十)负责接收投标文件. (十一)负责制定开标程序、评标细则,并报采购人核准使用. (十二)组织开标,作好开标记录,并报业主及有关主管部门备 案.组织评标工作.开标和评标过程中,采购代理机构应委派足够的 代理人员,具有实际操作经验的代理人员不得少于三分之二.由于采 购代理机构工作失误导致招标过程终止、重新评标、引起招标争议等 现象的,采购代理机构应无条件协助采购人完成项目的重新招标工 作,并不得收取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用. (十三) 负责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要的重要信息和各种数 据. 协助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工作并解答评委提出的与招标有关的问

4 题. (十四)项目需要进行论证会时,由采购代理机构项目专业人员 进行负责,并聘请专家组织会议. (十五)为采购人提供有关招标策略,市场价格情况,技术经济 招标的咨询服务. (十六)在需要时,负责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和投标保证 金有效期. (十七) 负责在评标过程中向投标人发出澄清提纲并接受书面澄 清. (十八)负责编写书面评标报告. (十九)负责编制中标通知书. (二十) 协助采购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按照各级相关法律法规, 并在省、市、区指定的信息公开媒体进行公开.

四、项目采购实施的时间节点要求

(一)7 月10 日前完成采购文件的论证工作;

(二)8 月31 日前完成项目的招标采购工作.

五、 采购代理机构的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的采购代理的报价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 二条报价人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 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机构或其 它组织,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的采购代理资格库中备案,并在南海区

5 范围内设置服务点.

(二)报价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意向单位需提交的资料要求 有意向的单位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或当面送达等方式,将加盖 公章的《投标意向书》(见附件 1)于2018 年6月25 日16:00 前送 达我局(接收单位:佛山市南海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地址:佛山市南 海区桂城南新三路

4 号环保大厦

8 楼,传真:86332837,电子

邮箱: 67862970@qq.com). 已提交《投标意向书》的单位,须于

2018 年6月26 日10:00 前到达会议现场(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新三路

4 号环保大厦

8 楼),并提交以下资料:

(一)投招意向书(原件);

(二)营业执照(含分公司营业执照)、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注册 截图,在南海区范围内具备服务点的证明材料;

(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见附件 2, 如法定代表人参加会议的,可免交授权代表人证明书);

(四)报价相应文件,内容包括项目的采购服务报价文件、服务 方案及必要的评分证明材料. 复印件应加盖公章, 文件应加盖骑缝章. 上述

(二)至

(四)项文件请按顺序装订成

1 册并封装(加盖公章) 于会议现场提交.如发现实际情况与提供的资料不符,我局有权取消

6 其申请资格.

七、评审会议时间及地点

(一)会议签到时间:2018 年6月26 日9:45.

(二)会议开始时间:2018 年6月26 日10:00.

(三)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新三路

4 号环保大厦

8 楼.

八、采购代理确定方式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