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2015-05-18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花 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 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一次反馈意见》 的回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贵司审查反馈意见已收悉,感谢贵公司对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 有限公司申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申请文件的审核.

普蕊斯(上海) 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或 普蕊斯 或 股份公司 )、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主办券商 )项目人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北京京都(上海)律师事务所对贵公司提出的反馈意见进行 了认真讨论与核查, 并逐项落实后进行了书面说明,涉及需要相关中介机构核查 及发表意见的部分,已由各中介结构分别出具了核查意见.涉及对《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以下简称 《公开转让说明 书》 )进行了修改或补充披露的部分,已按照《关于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 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一次反馈意见》(以下简称 反馈意见 ) 的要求对《公开转让说明书》进行了修改和补充,并已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 以楷体加粗标明. 本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黑体(加粗): 反馈意见所列问题 宋体(不加粗): 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的回复 楷体(加粗): 对公开转让说明书(申报稿)的修改或补充披露部分 现就《反馈意见》中提及的问题逐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特殊问题

1、 请主办券商在《推荐报告》中补充核查申请挂牌公司是否存在负面清 单限制情形并发表意见.申请挂牌公司属于非科技创新类的,主办券商应说明营 业收入是否达到行业平均水平及其简要分析过程. 【回复】 主办券商已在《推荐报告》之

二、公司符合挂牌基本条件 之

(六)公 司不存在《挂牌业务问答――关于挂牌条件适用若干问题的解答

(二) 》中所述 负面清单情况 中核查了申请挂牌公司是否存在负面清单限制情形并发表意见如 下:

(六) 公司不存在 《挂牌业务问答――关于挂牌条件适用若干问题的解答

(二) 》 中所述负面清单情况

1、行业分类 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GB/T4754-2011) ,普蕊 斯所处行业为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研究和试验发展 中的 医学研究和试验 发展 (行业代码: M7340) ;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 《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2012 年修订) 》 ,普蕊斯所处行业为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中的 研究和试验发展 (行业代码:M73) .

2、判断是否属于科技创新类公司 根据国家发改委《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 ,普蕊斯经营 业务不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公司不属于科技创新类公司.

3、普蕊斯是否存在负面清单的情形 (1)行业平均营业收入水平测算 根据普蕊斯所属行业特点, 考虑行业可比和数据获取等因素,选取公开市场 数据等作为对标测算基础,测算结果见下表. 单位:万元、个 行业 市场类别

2014 年2015 年 两年行业 行业平均 营业收入 样本数 行业平均 营业收入 样本数 平均营业 收入之和 研究和试验 发展 (M73) 上市公司 31,036.91

2 41,781.05

2 72,817.95 新三板挂牌公司 2,87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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