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翔的荷兰人 2015-05-10

(八)智能可穿戴设备发展工程 突破轻量级操作系统、低功耗高性能芯片、柔性显示、 高密度储能、快速无线充电、虚拟现实和增强现实等关键技 术,加快技术成果在智能可穿戴设备中的应用.鼓励企业面 向健康、医疗、体育、人身安全、工业、商业等领域,积极 开展差异化细分市场需求分析,促进应用人工智能技术的可 穿戴设备创新,大力丰富应用服务,提升用户体验.

(九)智能机器人研发与应用工程 推动互联网技术以及智能感知、模式识别、智能分析、 智能控制等智能技术在机器人领域的深入应用,大力提升机

7 器人产品在传感、交互、控制、协作、决策等方面的性能和 智能化水平,提高核心竞争力.支持在劳动强度大、危险程 度高和对生产环境洁净度、生产过程柔性化要求高的行业开 展智能工业机器人应用示范,针对救灾救援、反恐防暴等特 殊领域推广应用智能特种机器人, 推动医疗康复、 教育娱乐、 家庭服务等特定场景的智能服务机器人研发与应用.

五、保障措施

(一)资金支持 统筹利用中央预算内资金、专项建设基金、工业转型升 级资金、国家重大科研计划等多种渠道,更好发挥财政资金 的引导作用.完善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创业投资基金及资 本市场融资等多种融资渠道,引导社会多元投入.鼓励通过 债券融资等方式支持企业发展,支持有条件的人工智能企业 发行公司债券.

(二)标准体系 建设人工智能领域融合标准体系,建立并完善基础共 性、互联互通、行业应用、网络安全、隐私保护等技术标准, 开展人工智能系统智能化水平评估.加强智能家居、智能汽 车、智能机器人、智能可穿戴设备等热点细分领域的网络、 软硬件、数据、系统、测试等标准化工作,保障人工智能产 业的开放协同、公平竞争,形成良性发展的产业生态.鼓励 有关部门、研究机构、标准化组织、行业组织、企业积极参

8 与人工智能领域的国际标准化工作,建立与国际标准化组 织、有影响力国际学术和产业组织间的标准交流合作机制. 推动我国人工智能领域标准走出去,不断增强国际话语权.

(三)知识产权 鼓励企业在人工智能重点技术和应用领域加强专利布 局.加强人工智能知识产权政策研究,增强标准与专利政策 的有效衔接.建立人工智能领域的专利合作授权机制和专利 风险防控机制,推动人工智能领域知识产权成果转化.加快 推进专利基础信息资源开放共享,建设人工智能公共专利 池,支持在线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鼓励服务模式创 新,提升知识产权服务附加值.

(四)人才培养 鼓励相关研究机构、高等院校和专家开展人工智能基础 知识和应用培训.依托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加快培养引进一 批高端、复合型人才.完善高校的人工智能相关专业、课程 设置, 注重人工智能与其他学科专业的交叉融合, 鼓励高校、 科研院所与企业间开展合作,建设一批人工智能实训基地. 支持人工智能领域高端人才赴海外开展前沿技术、标准等学 术交流,提升技术交流水平.

(五)国际合作 结合 一带一路 等国家重大战略,鼓励具有竞争优势 的人工智能企业率先 走出去 ,积极拓展海外用户,共同

9 开拓国际市场.鼓励与相关国家加强人工智能技术研发与应 用合作,整合国内外创新资源,提升人工智能产业创新能力 和国际竞争力.支持相关行业协会、产业联盟及商业服务机 构搭建服务平台,为人工智能领域的创新企业提供国际合 作、海外创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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