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2015-04-30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日照晨旭新材料有限公司非织造布生产 建设单位(盖章) : 日照晨旭新材料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2018 年8 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项目编号:RZWLX-20171120-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 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 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 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 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 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 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 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 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日照晨旭新材料有限公司非织造布生产 建设单位 日照晨旭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古全洲 联系人 古全洲 通讯地址 五莲县威海路北、富强路西 联系电话

13963343869 传真 / 邮政编码 / 建设地点 五莲县城北工业区内安徽路西、青州路北 立项审批部门 五莲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代码 2017-371121-17 -03-066813 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及代码 非织造布制造 C178 占地面积 (平方米)

59975 绿化面积 (平方米) 6724.3 总投资 (万元)

30000 环保投资 (万元)

200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 0.7% 评价经费 (万元) / 投产日期

2020 年12 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工程概况

1、项目由来 非织造布产业被认为是

21 世纪的朝阳产业, 由于新型纤维和差别化纤维材料不断 推出及高新技术的渗透,使其在建筑、医疗卫生、环保、服装、汽车、航空航天等行 业得到广泛应用,是重要的产业用纺织品,与相同用途的产品相比具有高附加值和高 效益的竞争优势,产业发展势头迅猛. 鉴于国内外的市场需求,结合公司自身的优势,日照晨旭新材料有限公司拟投资

30000 万元在五莲县城北工业区内安徽路西、青州路北处设 日照晨旭新材料有限公司 非织造布生产 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 《建设 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本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为非织造布制 造项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环境保护部令

44 号令,2018 年修订)规定,本项目类别为

六、纺织业 中

20、纺织品制造 的 其他(编织物及其

2 制品制造除外) ,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为此,建设单位日照晨旭新材料有限公司 委托我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评价单位在现场踏勘、基础资料收集以 及工程分析的基础上,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政策符合性分析 (1)本项目属非织造布制造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 (2013 年修正) ,本项目既不属于鼓励类也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为国家允许建设 项目. (2) 根据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日照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负面清单 (试行) 》的通知(日政办发字[2015]41 号) ,该项目为非织造布生产项目,不属于负面清 单中的建设项目. (3)根据五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五莲县产业发展负面清单(试行) 》 的通知(莲政办发[2017]32 号) ,禁止建设 规划环评未开展或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未完 成的工业园区(聚集区)内的编制环评报告书的工业类项目以及编制环评报告表的金 属熔炼铸造、橡胶制品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含烘干工艺的木材加工、含喷漆工艺的 项目 ,日照晨旭新材料有限公司非织造布生产项目位于五莲县城北工业区,该园区已 取得规划环评的批复(见附件) ,该园区允许建设非织造布项目,因此山日照晨旭新材 料有限公司非织造布生产不属于负面清单中的建设项目. (4)拟建项目已在山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上取得备案(项目代码 2017-371121-17-03-066813) . 综上,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 (5)项目建设与《 十三五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符合性分析见表 1. 表1项目与《 十三五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符合性分析表 文件 内容 本项目情况 是否 符合 要求 《 十 三五 挥发性 有机物 污染防 治工作 方案》 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提高 VOCs 排放重点行业环 保准入门槛,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重点地区 要严格限制石化、 化工、 包装印刷、 工业涂装等高 VOCs 排放建设项目.新建涉 VOCs 排放的工业企业要入园 区.未纳入《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的新建炼化项 目一律不得建设.严格涉 VOCs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 价,实行区域内 VOCs 排放等量或倍量削减替代,并 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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