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onven 2015-04-24
1 杏坛镇敬老院运营社会化 采购需求 注:投标人必须对 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中的全部内容逐条响应.

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 无效.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从事 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

5、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日当天在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二、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一)项目背景 国家民政部已于近年启动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要求逐步将公办养老机构推向社会,引导社会 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用社会化的办法来运营.顺德区也把推进养老机构社会化运营作为了今 年政府的重要工作. 根据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粤民发[2016]160 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粤府[2015]25 号)、《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公建民营社会化改革 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民发[2016]77 号)、《中共佛山市顺德区委办公室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办 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顺委办发[2017]33 号)文件精神,顺 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下发了 《转发的通知》(顺民社函〔2016〕291 号),要求顺德区供养机构

2 实现公建民营改革比例在

2018 年底前达到 40%. 顺德区已选择杏坛镇敬老院为公立养老机构社会化 改革的试点单位.同时,顺德区

2017 年7月制定出台了《中共佛山市顺德区委办公室 佛山市顺德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的通知》(顺委办发[2017]33 号),要 求完善养老服务收费机制.

(二)项目总体要求

1、保留杏坛镇敬老院普惠性和公益性,保障弱势群体权益.

2、中标方在托管杏坛镇敬老院期间,由政府单独任命法人代表.

3、中标方托管杏坛镇敬老院期间,新增工作人员为中标方聘任工作人员,托管期满后由中标方 自行安置.

4、二年内将杏坛镇敬老院建设成四星级标准以上的养老机构.

5、托管运营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3 年.

6、服务范围:对敬老院内所有设施进行日常使用、管理和维护,为 三无 老人、农村五保供 养对象、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的失能和高龄老人以及其他长者提供优质、细心和专业的服务与管理. 优先满足杏坛镇户籍长者需求.

7、服务管理方式:招标人将杏坛站敬老院清产核资以后移交给中标人,中标人不得对杏坛镇敬 老院托管运营权向第三者转包.

8、敬老院开办和经营管理所需有关手续由招标人负责办理和完善,确保承包单位正常经营和管 理.

9、涉及敬老院院舍框架结构、墙体破裂等安全隐患的由中标人负责维修维护.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