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R30273052 2019-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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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石化行业 VOCs 污染源排查工作指南 (征求意见稿) 环境保护部 2015.

5 I 目录

第一章 序言.1

一、 适用范围.1

二、 规范性引用文件.2

三、 其它参考文件.4

(一) 国内参考标准.4

(二) 国外参考规范.4

四、 术语和定义.4

五、 声明.9

第二章 排查范围.10

第三章 工作流程.11

第四章 工作方法.12

一、 企业概况统计信息.12

二、 设备动静密封点泄漏 VOCs 污染源排查.12

(一) 排查范围.12

(二) 排查工作流程.13

(三) 排查方法.14

(四) 排查报告.17

三、 挥发性有机液体储存调和 VOCs 污染源排查.18

(一) 排查范围.18

(二) 排查工作流程.18

(三) 排查方法.19

(四) 排查报告.22

四、 有机液体装卸挥发损失 VOCs 污染源排查.22

(一) 排查范围.22

(二) 排查工作流程.23

(三) 排查方法.23

(四) 排查报告.27

五、 废水集输、储存、处理处置过程逸散 VOCs 污染源排查.28

(一) 排查范围.28

(二) 排查工作流程.28

(三) 排查方法.30

(四) 排查报告.32

六、 其他源项 VOCs 污染源排查.33

(一) 排查范围.33

(二) 排查工作流程.33

(三) 排查方法.34

(四) 排查报告.39

七、 VOCs 污染源排查总报告.40 附录

41

一、 序言相关附录.41

二、 设备动静密封点泄漏相关附录.48

(一) 附录二.1 资料收集.48

(二) 附录二.2 合规性检查表.49

(三) 附录二.3 密封点排放速率核算方法.50

(四) 附录二.4 排放因子的确定.55

(五) 附录二.5 密封点排放时间的确定.55

三、 挥发性有机液体储存调和相关附录.60 II

(一) 附录三.1 资料收集.60

(二) 附录三.2 合规性检查表.65

(三) 附录三.3 核算方法.67

四、 有机液体装卸挥发损失相关附录.89

(一) 附录四.1 资料收集.89

(二) 附录四.2 合规性检查表.93

(三) 附录四.3 核算方法.93

五、 废水集输、储存、处理处置过程逸散相关附录.100

(一) 附录五.1 合规性检查表.100

(二) 附录五.2 核算方法调查表.100

(三) 附录五.3 核算方法说明.104

六、 其它源项相关附录.110

(一) 附录六.1 资料收集.110

(二) 附录六.2 核算方法.116

(三) 附录六.3 估算系数.132

1

第一章 序言 为贯彻落实 《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方案》 的相关要求, 大力推进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管理控制,开展 VOCs 污 染源排查工作,制定本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石油炼制、石油化工企业,主要在设备泄漏、挥发 性有机液体储存调和、 装卸、 废水收集及处理系统、 工艺废气等方面, 采用实测、物料衡算、模型计算、公式计算、排放系数等排放量核算 方法,重点对企业原辅材料和产品、主要生产工艺、VOCs 排放环节、 治理措施和效果、VOCs 排放量和 VOCs 物质清单等开展排查,摸清 企业的 VOCs 排放状况,实现企业 VOCs 排放情况 可监测测量、可 计算报告、可验证核查、可公示公开 ,最终指导企业 VOCs 污染源 排查工作. 本指南中使用的 VOCs 排放量估算方法可用于指导总量控制、 环 境影响评价等方面. 本指南根据工艺环节污染源归类解析的理论基础,将石化行业 VOCs 排放源按照工艺特点分为

11 种: 1.设备动静密封点泄漏 2.有机液体储存与调和挥发损失 3.有机液体装卸挥发损失 4.废水集输、储存、处理处置过程逸散 5.工艺有组织排放 6.冷却塔、循环水冷却系统释放

2 7.非正常工况(含开停工及维修)排放 8.工艺无组织排放 9.火炬排放 10.燃烧烟气排放 11.采样过程排放 本指南采用全过程精细化管理思路和开放型监管模式的核心思 想, 将企业 VOCs 污染源排查从末端治理转移到源头控制和过程监管 上,实现 政府引导和服务、企业排查和申报、社会参与和监督 . 在污染源归类解析的基础上, 本指南将主要工作内容分为设备泄 漏、挥发性有机液体储存调和、挥发性有机液体装卸、废水收集及处 理系统、其它源项五大部分,并对每部分提出相应的 VOCs 污染源排 查工作方法.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指南引用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有效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国发〔2013〕37 号) ;

《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 十二五 规划》 (国函〔2012〕146 号) ;

《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环保部公告

2013 第31 号) ;

《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方案》 (环发〔2014〕177 号) ;

GB

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

3 GB

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

GB

20950 《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GB

20951 《汽油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GB/T

8017 《石油产品蒸气压测定法(雷德法) 》 ;

HJ

733 《泄漏和敞开液面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检测技术导 则》 ;

HJ/T

39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HJ

732 《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气袋法》 HJ

734 《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固相吸附- 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 HJ/T

38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 法》 HJ

493 《水质 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 HJ

501 《水质 总有机碳的测定 燃烧氧化-非分散红外吸 收法》 HJ

686 《水质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 法》 SH/T

3002 《石油库节能设计导则》 ;

SH/T

3007 《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设计规范》 ;

DB12/524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

Q/SH

0546 《石化装置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泄漏检测规范》 ;

《关于印发〈设备泄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技术(泄漏检测与 修复)规程(试行) 〉和〈化工装置开停工和检维修挥发性有机物排

4 放控制技术规程(试行) 〉的通知》 (沪环保防〔2014〕327 号) .

三、其它参考文件 本指南参考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

(一)国内参考标准 GB《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拟发布稿) ;

GB《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拟发布稿) ;

GB《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拟发布稿) ;

(二)国外参考规范 美国环保署(EPA)污染物排放因子文件(AP-42) ;

《炼油厂排放估算协议》 (EPA,2011) ;

EPA-453/R-95-017《设备泄漏排放估算协议》 (EPA,1995) ;

《合成有机化学品制造业新改扩项目设备泄漏性能标准》 (EPA, 2006) ;

美国《新建污染源实施标准》 (NSPS) ;

美国《国家污染源大气有害污染物排放标准》 (NESHAP) ;

美国《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分析法》 (EPA 监测 方法 8260B,1996) .

四、术语和定义 石油炼制 (Petroleum Refinery) 以原油、重油等为原料,生产汽油馏分、柴油馏分、燃料油、润 滑油、石油蜡、石油沥青和石油化工原料等产品的过程.

5 石油化学工业(Petroleum Chemistry Industry) 以石油馏分、天然气为原料,生产有机化学品(见GB 《石油化 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拟发布稿 附录 A) 、合成树脂、合成纤维、 合成橡胶等的工业. 挥发性有机物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简称 VOCs) 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 或者根据规定的方法测量或 核算确定的有机化合物.常见工业 VOCs 名单及其物理性质见附表 一. 挥发性有机液体(Volatile Organic Liquid) 任何能向大气释放挥发性有机物的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有机液 体: (1)20℃时,挥发性有机液体的真实蒸气压大于 0.3 kPa;

(2) 20℃时,混合物中,真实蒸气压大于 0.3 kPa 的纯有机化合物的总浓 度等于或者高于 20%(重量比) . 泄漏检测与修复(Leak Detection and Repair,简称 LDAR) 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是在涉及 VOCs 的工业企业中对生产全过 程物料泄漏进行控制的系统工程.该技术采用固定或移动监测设备, 定量或定性检测生产装置中阀门、法兰、机泵、压缩机、开口阀、密 闭系统排放口、人孔等易产生 VOCs 泄漏处的泄漏情况,并修复超过 一定浓度的泄漏源, 从而控制物料泄漏损失, 减少对环境造成的污染. 泄漏定义浓度(Leakage Definition Concentration) 密封点泄漏浓度净检测值不得超过的浓度限值.一旦超过该限 值,则视为泄漏,企业应采取修复措施. 重液体(Heave Liquid) 设备内除气体和挥发性有机液体外的挥发性有机物.

6 延迟修复(Delayed Repair) 延迟修复是指运行装置在不停车的前提下, 发现修复时限内无法 修复的情况.设备的修复需在装置下次停工前进行,并在装置开工后 的修复时限内完成修复. 不可达密封点(Inaccessible Seals) 由于物理或化学因素导致无法检测的密封点. 物理因素主要包括 空间因素(超出操作平台

2 米以上及其它空间因素) 、保温或保冷等 物理隔离、高温或辐射等;

化学因素主要是密封点存在可能导致检测 人员暴露于危险的有毒有害介质(如H2S 等) . 校准气体(Calibratiion Gas) 指校准时用于将仪器读数调节至已知浓度的化合物. 校准气体通 常是接近相关泄漏定义浓度的参考化合物标准气体. 参考化合物标准气体(Reference Compound Standard Gas) 指平衡气体为高纯空气、浓度在相关泄漏定义浓度附近、相对扩 展不确定度不大于 2%(k=2)的气体标准物质. 零气(Zero Gas) VOCs 含量低于 10μmol/mol(以甲烷计)纯净空气. 环境本底值(Environment Background Value) 按照 HJ733 中4.2.3.1 规定方法测得的环境检测值,单位通常为 μmol/mol(ppmv) . 净检测值(Net Screening Value) 扣除环境本底值的检测值,单位通常为μmol/mol(ppmv) . 响应时间(Response Time) 指仪器测定 VOCs 浓度时, 从仪器接触被测气体至达到稳定指示

7 值的 90%的时间. 响应因子(Response Factor) 指已知 VOCs 化合物的浓度值, 与等浓度参考化合物校准的仪器 检测值的比值. 默认零值(Default Zero) 小于 1μmol/mol 净检测值. 总有机化合物(Total Organic Compound,简称 TOC) 物料中所有有机化合物. 储罐(Storage Tank) 储存各种油品和挥发性有机液体的设备. 常压储罐(Atmospheric Storage Tank) 设计压力小于或等于 6.9kPa(罐顶表压)的储罐. 低压储罐(Low-pressure Storage Tank) 设计压力大于 6.9kPa 且小于 0.1MPa(罐顶表压)的储罐. 压力罐(Pressure Storage Tank) 设计压力大于或等于 0.1MPa(罐顶表压)的储罐. 无组织排放(Fugitive Emission) 指大气污染物不经过排气筒的无规则排放.低矮排气筒(高度低 于15 米的排气筒)的排放属有组织排放但在一定条件下也可造成与 无组织排放相同的后果. 有机废气回收设施(Control System for Organic Waste Gas) 任何有机废气的处理设备和回收设备,包括吸收器、活性碳吸附 器、冷凝器、焚化炉、火炬、锅炉、工艺加热炉等. 控制效率(Control Efficiency)

8 通过废气污染控制装置收集并去除的污染物排放量占总污染物 排放量的比例,等于收集效率乘以去除效率. 真实蒸汽压(True Vapor Pressure) 有机液体气化率为零时的蒸汽压,根据测定的雷德蒸汽压 (GB/T8017)换算得到. 喷溅式装载(Splash Loading) 在整个或大部分装载过程中, 鹤管出油口处于液位之上的装载方 式. 液下装载(Submerged Load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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