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Mckel0ve 2015-02-22

会同市交通局 指导和监督机动车临时限行、禁行措施;

对黄标车和重型货运等 高污染排放车辆的执法检查,配合环保部门禁止尾气超标排放和 冒黑烟 车辆上路行驶,对上路行驶的 冒黑烟 车辆实施强 制维护;

负责落实重污染天气条件下的治安、保卫等工作. (7)市交通局:负责做好重污染天气条件下的公共交通运 力保障工作;

配合市公安局做好禁行和限行工作.落实汽车维修 服务业停止喷涂作业措施.制定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停止喷涂作 业的汽车维修服务企业名录并及时更新. (8)市城管局:负责对城市道路、广场和裸露地面等公共 场所的硬化、绿化覆盖;

负责市政工程、绿化工程的扬尘控制;

负责监管施工现场、煤泥场的出入口,严肃查处施工现场、煤泥 场出入口设置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严肃查处违反《抚顺 市禁止车辆运输泄漏遗撒条例》 规定的车辆运输泄露、 遗撒行为;

负责街路扬尘,对街路实施机械化湿式清扫,增加机械化湿式清 扫和道路洒水降尘频次,冬季除外;

负责按照市容管理等方面的 法律法规规定,对露天烧烤实施监督管理. (9) 市教育局: 负责制定教育系统在重污染天气条件下的应 急分预案,对中小学生进行宣传教育,指导学生减少户外活动并 做好健康防护工作;

根据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负责组织实施中 小学及幼儿园停课措施. (10)市卫生计生委:组织医疗机构有针对性做好相关医疗 ―

9 ― 救治工作,组织宣传防病知识和相关常识. (11)市安监局:负责重污染天气条件下的安全生产督导工 作. (12)抚顺供电公司:配合对限产企业采取限电措施. (13)市商务局:负责按不同响应级别落实加油站汽油添加 装卸错时作业,建议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实施汽油添加装卸错时 作业加油,倡导消费者错峰加油. (14)市国资委:协助对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市属企业采取限 产、限排应急减排措施. (15)市应急办:负责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综合协调;

负 责向省、市政府报送信息;

负责传达上级指示及各部门落实反馈 情况. (16)县、区政府:负责制定本辖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分预案 并组织实施;

组织落实各类工地(含混凝土搅拌站)停止相关作业 或停工,有关运输车辆停运,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错时添加 装卸汽油作业,工业企业限产,秸秆禁烧,各类执法检查等各项 应急响应措施.组织本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限产工业企业制定限 产操作方案;

组织开展本区域应急响应督查工作,保证本区域分 预案全面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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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监测与预警 3.1 监测预报 抚顺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同时做好数 据收集处理、现状评价以及趋势预测等工作,为应急工作提供决 策依据.重污染天气专家委员会在对大气环境质量监测数据、空 气污染气象条件等级信息开展综合分析和风险评估的基础上,按照 提前预测、及时响应 的原则,形成大气污染程度分析预测 报告,及时向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3.2 预警发布、变更或解除 (1)指挥部办公室接到重污染天气专家委员会提交的预测 报告后,经初审具备启动预案条件的,立即向指挥部汇报;

指挥 部确定发布预警等级并下达指令,由指挥部办公室向各成员单位 以及相关企业单位传达启动应急预案指令,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发 布启动信息和健康防护信息.同时在预警启动后一小时内,应将 预警信息上报省环保部门和气象部门. 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红色预警后应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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