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会说话的鱼 2015-02-18
皖市监办函?2018?29 号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注水猪肉 专项排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直管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了坚决防止和打击注水猪肉流入市场不法行为, 保障人民 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省局决定在全省开展注水猪肉专项排查工 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时间

2018 年12 月15 开始至

2019 年1月31 日前结束.

二、排查范围 全省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贮存服务提供者.

三、排查内容 食品生产环节:督促企业建立并严格遵守原辅料进货查验、 过程控制、食品出厂检验、食品安全自查等制度,督促企业把好 原料肉进货关,杜绝使用注水肉以及其他来源不明、不合格的原 料肉品加工食品;

督促企业把好食品添加剂使用关,杜绝非法添 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

督促企业把好生产过程卫生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

2 - 关,杜绝环境脏乱差和交叉污染,保证所生产的食品安全合格. 食品销售环节:一是加强对肉类批发市场(含附设冷库) 、 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等贮存销售场所的全面检查,深入排查清 理问题猪肉,监督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贮存运输安全保障等责 任和义务, 严禁食品经营者购进、 销售无合法来源肉品以及无 "两 证两章" (即: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检 疫合格印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印章)和腐败变质肉品.发现注 水猪肉等问题猪肉责令下架,对未取得"两证两章"的猪肉一律 依法予以处理.二是督促市场开办者(冷库出租者)加强对食品 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内经营者的管理,发现索证索票手续不全、 来源不明、注水肉等一律不得进入市场销售,对发现的问题线索 应及时向当地监管部门报告. 餐饮服务环节: 督促餐饮单位强化猪肉来源的自查和监督检 查,餐饮服务环节购进猪肉的进货渠道来源正规可靠,采购的每 批猪肉必须索取检验检疫合格报告;

加强餐饮环节采购猪肉索票 索证和台账的管理;

各餐饮单位在排查期间必须由食品安全管理 员专门负责注水猪肉的自查排查工作.

四、排查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近期,个别地方发生销售注水 猪肉案件.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明确要求:要坚持举一反三, 对类似问题抓紧组织排查,强化监管,完善机制,堵塞漏洞,以-3-"四个最严"标准坚决守住食品安全底线.各级监管部门要把思 想认识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 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和 责任意识,切实担负起监管责任,按照突出重点、打防结合的原 则,进一步加强猪肉等动物产品市场监管,推动食品生产经营单 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防注水猪肉、病死猪肉等问题动物 产品流向市场和餐桌,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坚决守住 食品安全的底线.

(二)注重结合、统筹兼顾.时值年末,各级监管部门要注 重结合,统筹安排工作,把排查注水猪肉工作与非洲猪瘟防控、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肉制品生产监管等工作结合起 来,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开展排查.排查工作要组织开展猪肉及 肉制品专项抽检,及时发现、查处生产经营问题猪肉不法行为. 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和不规范生产经营行为责令整改、落实到位;

对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严肃查处, 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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