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5-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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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电力工程设施配套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山东骏源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二零一八年十一月 国家环境保护部制 -

2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 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 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 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 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 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 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 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 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 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 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 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 复. -

3 -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电力工程设施配套项目 建设单位山东骏源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吕俊 联系人 吕俊 通讯地址滕州市姜屯镇种寨村 联系电话5958077 传真-- 邮政编码

277521 建设地点滕州市姜屯镇种寨村 立项审批部门 滕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文号 2018-370481-38-03-017572 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3829 其他输配电及 控制设备制造 占地面积(平方米)

17100 绿化面积 (平方米)

500 总投资(万元)

12000 其中:环保 投资(万元)

60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0.5% 评价经费(万元) 投产日期

2019 年6月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任务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席令第

22 号,2014 年4月24 日修订, 自2015 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主席令第

77 号,

2016 年7月2日修改,自2016 年9月1日起施行) 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 类管理名录》(环保部令第

44 号,2016 年12 月27 日通过,自2017 年9月1日起 施行)、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生 态环境部令,自2018 年4月28 日起施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山东骏源电气 科技有限公司电力工程设施配套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 《建设项目环境影 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本项目归入项目类别中 二十

七、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78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 ;

环评类别如下: 有电镀或喷漆工艺且年用油性漆量 (含 稀释剂)10 吨及以上的;

铅蓄电池制造 为报告书, 其他(仅组装的除外) 为 报告表, 仅组装的 为登记表.本项目不涉及电镀、喷漆工艺、铅蓄电池制造, 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为此, 该公司委托我公司进行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

4 - 在对本项目实施地周围实地踏勘、收集资料的基础上,通过对相关资料的分析,依 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厂址地理位置 山东骏源电气科技有限公司电力工程设施配套项目建设在滕州市姜屯镇种寨 村,厂区占地面积 17100m2 .项目所在区域交通条件便利,基础设施配套齐全.厂 址西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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