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思念那么浓 2015-01-29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 《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对外担保、 利润分配预案、 内控评价报告、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分配、财务资助、聘请审计机构、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公司章程中涉 及分红政策修改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14,807 万元,占公司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比例为 24.34 %,其中: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英特药业" ) 为其控股子公司宁波英特药业有限公司、 温州市英特药业有限公司、 浙江英特生物制品营销 有限公司、浙江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绍兴英特大通医药有限公司、浙江英特海斯医药有限 公司、浙江英特疫苗医药有限公司、公司嘉兴英特医药有限公司担保的余额分别为

4770 万元、9259 万元、3508 万元、2973 万元、4000 万元、900 万元、743 万元和

500 万元;

宁 波英特药业有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宁波英特物流有限公司担保的余额

2865 万元;

绍兴英 特大通医药有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3000 万元.

3、公司已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规定了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程序、信息披露 及责任追究, 建立了完善的对外担保风险控制制度. 上述担保已按照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 及《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同时,公司按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 披露义务,充分揭示了对外担保存在的风险.截至本报告日,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 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 综上所述,公司对外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银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 通知》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对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截止报告期末,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151,834,119.11 元,母公司的累计亏损尚 未弥补,不满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另外,公司正在推进实施浙江全 省医药物流平台战略布局,以进一步增强公司综合竞争能力,未来几年需要较大规模投资. 公司

2014 年度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符合公司实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同意董事会确定的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本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英特集团

2014 年度内控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建立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完善, 基本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层面以及决策、 执行、检查、监督的各个环节,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均严格按照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执行, 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英特集团

2014 年度内控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 映了公司内控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 同意董事 会出具的英特集团

2014 年度内控评价报告.

四、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2014 年度薪酬考核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核同意的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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