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三石 2015-01-17

4 进行批复及调整株洲市中心医院田心院区提质改造项目建设规模进行批复. 株洲市中心医 院田心院区进行提质改造可以进一步促进公立医疗机构持续发展, 充分发挥公立医疗机构 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进一步满足城市医疗事业发展和人民就医需求, 提高 株洲市的医疗技术水平,更好的为株洲市中心医院田心院区辐射的石峰区、云龙新区、荷 塘区、长沙县的跳马乡、团员乡、湘潭市板塘、昭山乡服务. 根据株洲市发改委关于 《株洲市中心医院田心院区提质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的 批复, 同意株洲市中心医院按照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组织实施株洲市中心医院田心院 区提质改造. 为了评价项目对外环境的影响, 满足环境管理要求, 株洲市中心医院于

2017 年9月24 日委托广西博环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我公司 )承担本项目的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我公司接受委托后, 组织我公司的技术人员对项目可研报告进行仔细 研究,并对工程现场进行详细踏勘和调查分析,收集有关资料,在此基础上,编制了《株 洲市中心医院田心院区提质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编制依据

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2015 年1月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 年7月2日修订,9 月1日实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 年7月2日修订,9 月1日实施);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 年6月27 日修订,2018 年1月1日实施);

(5)《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 年8月29 日修订,2016 年1月1日实施);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 年3月1日);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016 年11 月7日第四次修订) ;

(8)《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6 年7月2日修改);

(9)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2012 年2月29 日修改,7 月1日实施);

(10)《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13 年6月29 日修订).

2、部门规章 (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 年7月16 日修订,10 月1日实施);

5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保部令第

44 号,2017 年9月1日);

(3)《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修正版》(2013 年5月1日);

(4)《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 日);

(5)《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保部令第

39 号,2016 年8月1日);

(6)《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 版);

(7)《医疗废物分类名录》(卫医发〔2003〕287 号);

(8)《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80 号,2003 年8月1日);

(9)《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

376 号,2003 年5月9日,2010 年12 月29 日修正);

(10)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卫生部令第

36 号,

2003 年10 月15 日) ;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

284 号,2000 年3月20 日);

(12)《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 号);

(13)《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 号);

(14) 《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 (环办 〔2014〕

30 号);

(15)《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环保部令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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