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2015-01-15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本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本表一式四份, 一律打印填写.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 英文段作一个汉字).

2、 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 公路、 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周围一定范围集中居民住宅区、 学校、 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应尽可能给出保护 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 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 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意见,无主管部门的项目,可不 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年加工

35 万平方米玻璃制品项目 建设单位 临朐县世安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于世安 联系人 于世安 通讯地址 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东城街道嵩山路

805 号 联系电话

13508965878 传真 -- 邮政编码

2626100 建设地点 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辛寨镇永泰路路北,盛建路以东

200 米 立项审批部门 临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批准文号 2019-370724-30-03-016639 建设性质 新建 行业类别及代码 C3042 特种玻璃制造 占地面积 (平方米)

43847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260 其中环保投 资(万元)

12 环保投资占总 投资比例(%) 4.6 评价经费 (万元) -- 预计投产日期

2019 年9月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背景 临朐县世安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年加工

35 万平方米玻璃制品项目 建设地点位于 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辛寨镇永泰路路北,盛建路以东

200 米.公司法人代表于世安,公 司配有专业的生产团队,经营范围为玻璃制品加工、销售;

玻璃销售;

自营和代理各类 商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但法律法规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2019 年4月23 号临朐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批准该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为 2019-370724-33-03-016639.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 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

682 号令)的有关条款 的规定, 该项目应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按照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环境保护部令,2017 第44 号),本项目类别为 十

九、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52、玻璃 及玻璃制品 ,其中 平板玻璃制造 应编制报告书, 其他玻璃制造;

以煤、油、天 然气为燃料加热的玻璃制品制造 编制报告表.本项目属于其他玻璃制造,因此需编制 报告表.临朐县世安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承担其年加工

35 万平方米玻璃制品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我单位经过现场勘察及工程分析,按照国家有关技术

2 规范要求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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