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NaluLee 2015-01-01
1 传阅文件 PLVAC Paper No.

2/2005 临时本地船只谘询委员会 有关最后修订本 (2004 年11 月草案) 修改 目的 1. 此文件是跟惹耙讶啡,编号 23/2004 之文 件 最后修订本(2004 年11 月草案), 增订所需有关修改,并寻 求各会 员确认. 背 景及新增修改 2. 根渡檀(本地船只) (安全及检验)规例》第八条, 海事处处长可发出并修改 本守则,并认为合适时,核准其他不同类别本地船只之工作守则. 3. 自先前最新(2004 年11 月草案)发出 后,本守则曾进行相关修改, 目的是 (i) 衔接最新(2004 年11 月草案) 与本 委员会已确认之(2004 年11 月草案) . (ii) 对相类似船只发出指引,以协调同类别本地船只之标准. (iii) 使本守则与《商船(本地船只) (安全及检验)规例》衔接,并使之一致. (iv) 加入原先载於草拟於《商船(本地船只) (安全及检验)规例》之规定,如防 火及救生设备. 4. 上述修改已简列於附件1. 谘询 5. 所建议之修改,已谘询本委员会之技术小组并已获通过.有关问题亦已谘询有 关船东及业界组织. 寻求意见 6. 欢迎会员就有关文件,提出意见及批评. 香港海事处 船舶事务科 本地船舶安全组 2005年5月2 修订项目最后版本 (2004 年11 月草议) 项目 章节 修订内容 理由

1 内容 修改附表目录 更新附表清单

2 第I章修改及增订本章节段落;

新修订章节已发出 使本守则与《商船(本地船 只) (安全及检验)规例》衔 接并进一步阐释检验程序

3 第II 章 修改及增订本章节段落;

新修订章节已发出 使本守则与《商船(本地船 只) (安全及检验)规例》衔接.

4 第V章增加 街渡 之最高载运量计算表 进一步详细阐释

5 第VI 章 增订本章节段落有关防火要求 将原本在《商船(本地船只) (安全及检验)规例》的防火 要求加进在本守则内

6 第VII 章 增订本章节段落有关救生设备及布置要求 将原本在《商船(本地船只) (安全及检验)规例》的救生 设备及布置要求加进在本守 则内

7 第X章增订本章节段落;

新修订章节已发出 进一步详细阐释并使之与 《商船 (本地船只)(一般)规例》及《商船(本 地船只)(发证和领牌 )规例》衔接

8 附件 I-

12 新附件有关第 II 类木质船建造及检验规定 增加第 IIB 类木质船建造 及检验规定之新附件,该 附件和木质渔船建造及检 验规定之附件 I-11 大致相 同9附件 L 新段落有关海事处之通告 通知有关海事通告之执行

10 附件 M 新附件 轮机及船体损耗或侵蚀限度指引和其 他检查项目指引 有关轮机及船体项目技术 检验指引之新附件

11 附件 P 修改本章节段落有关配员要求 进一步详细阐释安全配员标 准及有关规定

12 附件 Q 新附件 有关第 I 及II 类船只在载客航行之前 的安全简报之新附件 增加新附表作实际指引用途

13 附件 R 新附件有关 第I或II类船只的最高可载运人数的 计算 及/或 检验证明装置是适合由一名 兼任轮机员 船长 操控 增加新附表作实际指引用途

14 附件 S 新附件有关 玻璃纤维交通或捕渔舢舨 / 玻璃 纤维或木质小船/ 舢舨审批的简单图则 增加新附表作实际指引用途

15 附件 T-

1 &

T-2 根檀(本地船只)(证明书及牌照事宜)规例作出有 关第 II及第 III 类船只所受限制之新附件及对第 I, II 或III 类别船只所需的合格证书所受限制的规定 在本地船只法例之有关条 例的相关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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