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racecats 2014-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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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C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内容概不负责,对 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本公告全部或部份内容而 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浙江永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YONGLONG ENTERPRISES CO., LTD.*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 8211) 寄发有关持续关连交易的通函 兹提述浙江永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 ) 日期为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一日、二零 一五年六月一日及二零一五年六月十日的公告 ( 「该等公告」 ) ,内容有关向本公司提 供电力及蒸气的持续关连交易 ( 「该等交易」 ) .除另有指明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 等公告所界定者具相同涵义. 寄发通函 董事会欣然宣布,本公司将於二零一五年六月十六日向股东寄发载有该等交易的进 一步详情的该通函. 本公司将於二零一五年七月三十一日(星 期五) 上午十时正於本公司位於中国浙江省绍兴柯桥区杨汛桥镇之办公大楼会议室举行临时股东大会,有关详情载於该通函 所载的临时大会通告内. 承董事会命 浙江永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主席 王欣艺 中国浙江,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五日 C

2 C 於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王欣艺先生 (主席) 、何连凤女士 (副主席兼行政总裁) 及 胡华军先生;

非执行董事为陈冬春先生及唐国平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徐维栋先 生、张丽女士及王蔚松先生. 本公告乃遵照《创 业板上市规则》 之规定提供有关本公司之资料.各董事愿就本公告所载内容共同及个别承担全部责任.各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确认,就彼等 所深知及确信,本公告所载资料在各重要方面均属准确及完整,不含误导或欺诈成 份,且并无遗漏其他事实,以致本公告或其所载任何陈述产生误导. 本公告将由刊登日期最少一连七日载於创业板网址 「最新公司公告」 网页www.hkgem.com 上及本公司网站www.zj-yonglong.com上. * 仅供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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