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苹果的酸 2019-08-02
2011年5月6日 星期五 农历辛卯年四月初四 第14期 总第47期 中共铜梁县委 铜梁县人民政府/主办 铜梁县新闻中心/编辑出版 渝内字536号总编辑:龙训伦值班:刘德书本报讯 (记者 杜依)

5 日, 记者从县委宣传部获悉, 我县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 时事面对面万人宣讲 活动, 为群众解疑释惑.

据了解, 我县自

2004 年建立形势政策报告会制度以来, 广泛举行了面向广大干 部群众的形势政策报告会, 对党委政府的重点工作和重要决策进行宣传, 对社会热 点难点进行解释, 达到了凝神聚气的目的.2011 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

90 周年, 也是 十二五 开局之年, 为解决新问题、 新矛盾, 我县决定在坚持形势政策报告会制度的 基础上, 在全县开展 时事面对面万人宣讲 活动. 此次活动将面向基层群众, 广泛宣传中央、 市、 县的重点工作和重大决策, 宣传 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 解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并将邀请专家到现场作报 告, 全年举行的报告会将达到

750 场以上;

广大党员干部将结合 三进三同 、 结穷 亲 、 大下访 等活动, 走进基层为群众解疑释惑, 开展形式多样的 时事面对面宣讲 活动 . 本报讯 (记者 杜依) 近日, 记者从县委宣传部获悉, 我县将在全县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学 唱、 传唱 《走向复兴》 等36 首新创作歌曲. 据了解, 去年

7 月, 中央电视台、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 中国音乐家协会、 中国艺术研究院共 同举办了 唱响中国――群众最喜爱的新创作歌曲 征集评选活动.通过在全国范围内为期半 年的广泛征集和层层筛选, 目前已从

18132 件参评作品中选出

36 首初评入围歌曲, 包括 《走向 复兴》 《最美的歌儿唱给妈妈》 《国家》 等.这些入围歌曲风格形式多样, 旋律优美动听, 从不同 角度唱响了时代主旋律.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

90 周年, 我县将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学唱这批新创作歌曲, 让这批好 歌在群众中传开唱响.各单位将通过各种文艺活动, 组织干部群众学唱传唱;

文艺工作者将深 入基层、 深入群众教唱领唱.另外, 市民还可以在中国网络电视台 《唱响中国》 官网、 重庆卫视 和重庆电台学唱, 也可以到新华书店购买 CD 和DVD, 从 《光明日报》 《重庆日报》 等媒体网站下 载曲谱. 本报讯(记者 陈文龙)昨日, 记者从县文联获悉, 旗帜飘扬 铜梁县庆祝建党

90 周年文学创作征文比赛即日起开始征稿, 欢迎广大铜梁籍人士踊跃投稿.据悉, 本次征文比赛由县委宣传部主办, 县广播电视台、 县文联和县文广新局承办, 活动以 高举旗帜, 阔步前行 为主题. 据了解, 参加征文者应为铜梁籍人士, 作品要求是原创的未公开发表的诗词、 散 文作品, 思想内容必须切合 高举旗帜, 阔步前行 的活动主题.参加征文者即日起 至6月7日可向县文联投稿, 咨询电话 45695159, 电子邮箱 tlxwl@126.com, 投稿请注 明 建党

90 周年征文 字样. 本次比赛将设置一等奖

1 名, 奖金

1000 元;

二等奖

3 名, 奖金各

800 元;

三等奖六 名, 奖金各

500 元;

优秀奖

10 名, 奖金各

200 元.获奖名单将在 《铜梁日报》 、 铜梁广 播电视台、 铜梁网等媒体上公布. 七一 前夕将邀请所有获奖者出席颁奖晚会, 颁发 荣誉证书和奖金.获奖作品将在 《铜梁文艺》 刊发, 部分优秀作品还将拍摄为电视诗 歌散文在铜梁电视台播出. 本报讯(记者杜依)5 日,记者从县委宣传部获悉,本月起,我县将开展 箴言颂党恩 ――2011 年手机传箴言创作大赛, 优胜者最高可获得

500 元话费奖励. 据了解, 此次活动以庆祝建党

90 周年为主线, 创作的箴言将紧扣我国革命、 建设和改革开 放所取得的新成绩, 反映 五个重庆 、 五个铜梁 、 内陆开放高地 建设, 及 民生十条 、 唱 读讲传 等的新变化, 充分展示我县及整个重庆悠久的历史文化和独特的人文社会风尚, 体现 先进文化和主流文化. 据介绍, 本月中旬至

6 月中旬, 全县各单位的广大干部职工将参加此次箴言创作比赛.参 赛方式十分简单, 移动用户只要编辑好原创短信, 发送至

1065866666 即可.6 月中旬至年底, 比赛主办方将对参与单位及用户进行评比表彰. 此次创作比赛设有组织奖

10 名和个人奖若干名, 一等奖可获得

500 元话费, 二等奖可获得

300 元话费, 三等奖可获得

200 元话费, 优秀奖奖励

50 元话费. 五一 期间, 安居镇黄家坝成了春游放风筝的好去处, 但 有的游客随手扔垃圾也给环境造成了污染.近日, 安居镇全体 机关干部及

200 余名群众自发到黄家坝捡拾垃圾, 让这里恢复 了整洁优美的面貌. (记者 李晓燕 摄) 本报讯 (记者 杜依) 近日, 记者从全县招商引资工作会 上获悉, 在第十四届中国 (重庆) 国际投资暨全球采购会 (简称 渝洽会) 上, 我县将举办铜梁电子信息产业推介会暨项目签约 仪式. 据了解, 第十四届渝洽会将于本月

19 日至

22 日在重庆国 际会展中心举行.为充分利用这个国家级展会平台, 大力开 展招商引资工作, 展示我县电子信息产业招商成果, 我县将在 渝洽会上举办铜梁电子信息产业推介会暨项目签约仪式. 据介绍, 此次推介会暨签约仪式初定于

19 日下午进行. 届时, 我县还将召开新闻发布会, 并邀请有投资意愿的企业来 铜参观考察. 十四届渝洽会召开在即 我县将举办电子信息产业推介会 本报讯 (记者 李庆洪) 为进一步提升县城环境质量和卫 生行业管理水平, 我县将落实城区机动车禁鸣措施, 并对城区 的无证 五小店 进行取缔. 据了解, 近年来, 我县机动车数量不断增长, 城区机动车 鸣笛现象突出, 噪声污染、 空气污染等环境问题逐步显现.同时, 一些小饮食店、 小理发店、 小浴室、 小旅社、 小食品加工店 等 五小店 不符合经营条件和无证经营, 给群众带来了卫生 隐患. 据悉, 我县将标本兼治保护县城环境, 重点治理城区小炉 灶, 取缔排放黑烟的锅炉, 淘汰部分未到报废期限但污染严重 的机动车, 提升城区空气质量.并开展交通干线噪声污染和 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治理, 落实城区机动车禁鸣措施, 加强建筑 施工噪声管理.同时, 我县还将开展对小饮食店、 小理发店、 小浴室、 小旅社、 小食品加工店等 五小店 从业人员的卫生知 识培训, 全面清理并取缔不符合经营条件和无证经营者. 巩固国家卫生县城成果 机动车禁鸣 取缔无证 五小店 近日, 人民公园湖泊里的睡莲开始绽放.朵朵娇妍的莲花如同一个个睡美人. (记者 唐彬 摄) 最美铜梁本报讯 (记者 陈文龙) 昨日, 县发改委 组织我县房地产开发和从事中介服务的经 营者代表学习了 《重庆市商品房销售明码标 价实施细则》 和 《铜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贯彻 〈重庆市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 细则〉 的意见》 , 并对近期将开展的商品房销 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据悉, 商品房经营者如果出现标价之外 再加价、 不执行一套一标价、 不一次性公开 全部房源标价、 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 的, 有关部门将据规定处以重罚. 据了解, 为规范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 根据国家发改委 《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 定》 , 再结合我市实际, 重庆市物价局制定了 《重庆市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细则》 . 日前, 县发改委结合我县实际, 制定了 《关于 贯彻 〈重庆市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细 则〉 的意见》 , 要求我县商品房经营者在销售 新建商品房、 存量房、 二手房以及收取中介 服务费时, 应严格执行 《重庆市商品房销售 明码标价实施细则》 (以下简称 《实施细则》 ) 相关规定. 销售新建商品房、 存量房 及二手房均须明码标价 《实施细则》 规定, 凡在本市辖区内从事 房地产开发和中介服务的经营者 (以下统称 商品房经营者) 销售新建商品房、 存量房及 二手房, 均按照 《实施细则》 实行明码标价. 《实施细则》 所称明码标价, 是指商品房 经营者在销售新建商品房、 存量房、 二手房 以及收取中介服务费时, 按照本实施细则的 要求公开标示新建商品房价格、 存量房价 格、 二手房价格、 相关收费以及影响商品房 价格的其他因素. 新建商品房、 存量房销售 一套一标价 《实施细则》 规定, 新建商品房、 存量房 销售应实行一套一标价, 经营者应当标明每 套商品房总价、 建筑面积单价和套内建筑面 积单价.对取得预 (销) 售许可证的房地产 开发项目, 商品房经营者要在住房建设主管 部门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 并 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实施细则》 规定, 商品住房标价应当按 一价清 制度的有关规定标示价格.商品 房 (住房除外) 交易及产权登记等代收代办 的, 应当标明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代收代 办费应当标明由消费者自愿选择. 二手房销售还需标明中 介收费标准 二手房销售的明码标价方面, 《实施细 则》 规定, 房地产中介机构销售二手房实行 一套一标价;

标明商品房交易及产权转移等 代收代办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代收代办费应当标明由消费者自愿选 择;

标明房地产中介机构提供的服务内容、 收取的中介服务费用标准. 同时, 也要明确标示与二手房价格密切 相关因素及收费, 主要包括: 楼盘名称、 坐落 位置、 土地性质、 土地使用起止年限;

楼盘的 建筑结构、 装修状况以及水、 电、 燃气、 通讯 等基础设施配套情况;

房号、 楼层、 户型、 层高、 建筑面积、 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 建筑面积;

物业服务企业名称及物业服务收 费标准. 商品房经营者不得收取 任何未标明的费用 《实施细则》 规定, 对已销售的房源, 商 品房经营者应当予以明确标示.如果同时 标示价格的, 应当标示所有已销售房源的实 际成交价格.商品房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 外加价销售商品房, 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 的费用.商品房经营者在广告宣传中涉及 的价格信息, 必须真实、 准确、 严谨.商品房 经营者不得使用虚假或者不规范的价格标 示误导购房者, 不得进行价格欺诈. 《实施细则》 还规定, 商品房经营者应当 在商品房交易场所、 中介服务经营场所的醒 目位置放置标价牌、 价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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