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烂衣小孩 2014-12-12
浙江元集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辅导工作中期进展材料 辅导机构: 二一七年十一月 目录1-1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元集新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辅导工作中期报告 1-2 浙江元集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商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辅导工作的评价意见 1-3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元集新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配合辅导工作辅助工展的评价意见 1-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元集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配合辅导工作辅助工展的评价意见 1-5 浙江儒毅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元集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配合辅导工作辅助工展的评价意见

1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元集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辅导工作中期进展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辅导机构" )作为浙江 元集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集新材"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辅导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贵局 《浙江证监局拟上市公司辅导工作监管指引》的规定, 结合元集新材的实际情况 对其进行了辅导,辅导工作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现将辅导工作中期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阶段辅导工作进展情况

(一)辅导时间

2017 年6月12 日,浙商证券与元集新材签订了《浙江元集新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辅导协议》,浙商证券正式受聘担任元集新材的上 市辅导机构.

2017 年6月27 日,浙商证券向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进行了辅导备案.

(二)辅导工作小组的组成及变动情况 本阶段辅导工作小组较前期未发生变化.

(三)接受辅导人员 元集新材接受辅导的人员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含5%)股份的股东(或者代表)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具体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1 丁红晖 发行人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 雷剑平 发行人董事,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3 袁文 发行人董事

4 徐澜 发行人董事

5 谭永根 发行人董事、总经理

2 6 周牡丹 监事

7 王炳乔 监事

8 梁月仙 监事

9 杜伟彪 财务负责人

10 楼王美 董事会秘书

11 章海涛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四)辅导计划的执行情况 辅导期间, 浙商证券辅导人员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有关规定, 按照已制定的辅导计划和实施方案,认真对辅导对象进行了相关 辅导. 在辅导工作中,浙商证券对公司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清查并提出相应整 改建议,并通过集中授课辅导提高了发行人规范运行的意识.在辅导工作中,辅 导人员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通过集中授课、 专门会议、 座谈、 组织辅导对象自学、 讨论等多种方式展开辅导工作. 辅导对象对辅导计划的实施给予了积极配合,本 辅导期内计划执行情况良好.主要辅导内容如下:

1、组织辅导对象进行集中授课、专门会议、座谈等多方式的辅导工作,重 点讲述了公众公司治理结构、信息披露、募集资金运作、完善财务管理体系等内 容,帮助辅导对象深刻理解发行上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理解作为公众公司 规范运作、高管人员忠实勤勉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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