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2014-12-01
A10 2017年4月28日 星期五 信息披露 isclosure D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暨2017年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 特别提示 浙江迪贝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迪贝电气 、 发行人 、 公司 或 本公司 )股票将于

201 7年 5月 2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 盲目跟风 炒新 ,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 //www.sse.com .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以下简称 新股 )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 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一、发行前股东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迪贝控股及其控股子公司嵊州市迪贝工业炉有限公司分别承诺:自迪贝电气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迪贝电气股份,也不由迪贝电气回购其持有的股份.如迪贝电气上市后六个月内,迪贝电 气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直接或间接持有迪贝 电气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 实际控制人吴建荣先生承诺:自迪贝电气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次发行前其间接持有的迪贝电气股份,也不由迪贝电气回购该部分股份. 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且其担任迪贝电气 董事期间内,其每年转让通过迪贝控股及迪贝工业炉间接持有的迪贝电气的股份不超过上述该两公司持有的迪贝电气 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其辞去迪贝电气董事后六个月内,不转让间接持有的迪贝电气股份;

如迪贝电气上市后六 个月内,迪贝电气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吴建荣先 生间接持有迪贝电气的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 实际控制人吴储正女士承诺:自迪贝电气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次发行前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迪贝电气股份,也不由迪贝电气回购该部分股份. 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且其担任迪 贝电气董事、高管期间内,其每年转让直接持有的迪贝电气股份,以及通过迪贝控股和迪贝工业炉间接持有的迪贝电气 股份不超过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迪贝电气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其辞去迪贝电气董事、高管后六个月内,不转让 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迪贝电气股份. 如迪贝电气上市后六个月内,迪贝电气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吴储正女士直接或间接持有迪贝电气的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 实际控制人吴建荣先生配偶储亚平女士承诺:自迪贝电气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间接持有的迪贝电气股份,也不由迪贝电气回购该部分股份. 如迪贝电气上市后六 个月内,迪贝电气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储亚平女 士间接持有迪贝电气的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 本公司财务总监陈平洲女士承诺:自迪贝电气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间接持有的迪贝电气股份,也不由迪贝电气回购该部分股份.并且在其任迪贝电气董事、高管期 间,每年转让的间接持有的迪贝电气股份不超过其间接持有的迪贝电气股票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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