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R30273052 2014-11-28

2、辅导人员 中德证券作为浙江晨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辅导机构, 委 派王颖、韩正奎、方科、赵一霆、林朋共五位专业人员组成辅导工作 小组对公司进行辅导,由王颖担任辅导小组组长;

参与辅导的会计师 事务所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参与辅导的律师事务 所为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3、辅导对象 辅导对象为浙江晨丰的全体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持有 5% 以上(含5%)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其法定代表人) . 目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 5%以上(含5%) 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何文健 董事长、总经理、持股 5%以上法人股东法定 代表人 魏新娟 董事、副总经理、持股 5%以上法人股东法定 代表人 何文联 董事、副总经理 魏一骥 董事 孙若飞 监事会主席 张红霞 监事 徐燕 监事 陆伟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钱浩杰 财务经理

三、辅导的内容及要求 根据浙江晨丰的实际情况及国家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本次 辅导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各方面:

1、进行法规知识学习或培训,使接受辅导的人员理解发行上市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理解作为公众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和履 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2、督促浙江晨丰按照有关规定初步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 的公司治理基础,促进接受辅导的人员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

3、核查浙江晨丰在公司设立、股权设置和转让、增资扩股、资 产评估、资本验证等方面是否合法、有效,产权关系是否明晰,股权 结构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4、督促浙江晨丰实现独立运营,做到业务、资产、人员、财务、 机构独立完整,主营业务突出,形成核心竞争力;

5、核查浙江晨丰是否按规定妥善处置了商标、专利、土地、房 屋等的法律权属问题;

6、督促浙江晨丰规范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关系;

7、督促浙江晨丰建立和完善规范的内部决策和控制制度,形成 有效的财务、投资以及内部约束和激励制度;

8、督促浙江晨丰建立健全公司财务会计管理体系,杜绝会计虚 假;

9、督促浙江晨丰形成明确的业务发展目标和未来发展计划,并 制定可行的募股资金投向及其他投资项目的规划;

10、针对浙江晨丰的具体情况确定书面考试的内容,并接受中国 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监督;

11、对浙江晨丰是否达到股票发行上市条件进行综合评估,协助 浙江晨丰开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准备工作;

12、由中德证券、浙江晨丰双方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商确定并 以书面确认的其他内容.

四、辅导的方式及步骤

(一)辅导方式 对浙江晨丰的辅导工作,将贯穿于公司整体发行、上市工作的全 过程,辅导机构与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就公司机构设置、以及企业发展 规划、行业前景、市场情况等问题相互交流,共同学习.除了这种日 常的交流辅导之外,本次辅导还将采取下列方式进行:

1、集中授课.采取集中授课方式,组织讲授《公司法》 、 《证券 法》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 《证券市场禁入规定》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信息披露规范问答、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有关规定、上市公司治理相关规定等证券法规、 政策以及证券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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