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三石 | 2014-11-17 |
股权转让协议>
修订协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豁免华菱集团因受让安赛乐米塔尔所持本公司部分股权的要约 收购义务,并经湖南省商务厅批准相关协议,华菱集团与安赛乐米塔尔已完成第一期和第二期卖出选择权的交割.其中第一 期安赛乐米塔尔将所持有的本公司的1.5亿股股票出售给华菱集团,于2013年3月12日完成股票过户手续.公司的股权结构变 为:华菱集团持有44.98%的股权、安赛乐米塔尔持有25%的股权、公众股东持有30.02%的股权.此外,公司和安赛乐米塔尔 分别对汽车板合资公司出资4.97亿元和4.77亿元;
加上增资前汽车板合资公司已到位的注册资本7.09亿元,汽车板合资公司 已到位注册资本共计16.83亿元.第二期安赛乐米塔尔将所持有的本公司的1.5亿股股票出售给华菱集团,于2013年9月5日完 成股票过户手续.目前公司的股权结构为:华菱集团持有49.95%的股权、安赛乐米塔尔持有20.03%的股权、公众股东持有 30.02%的股权.同时,公司和安赛乐米塔尔已分别对汽车板合资公司增资4.68亿元和4.49亿元;
加上增资前汽车板合资公司 已到位的注册资本16.83亿元,目前汽车板合资公司26亿元注册资本已全部到位. 上述交易详情见公司分别于2013年3月15日和2013年9月10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关于股东华菱集团与安赛乐米塔尔股权 置换交易进展情况的提示性公告(公告 编号 2013-9)
2013 年3月15 日 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关于股东华菱集团与安赛乐米塔尔股权 置换交易进展情况的提示性公告(公告 编号 2013-40)
2013 年09 月10 日 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华菱集团和安 赛乐-米塔尔 ①维持本公司 上市地位;
②自 股权分置改革 方案实施之日 起,在12 个月 内不上市交易 或者转让;
在前 项承诺期满后, 通过证券交易 所挂牌交易出 售的该部分股 份, 出售数量占 该公司股份总 数的比例在
12 个月内不超过 5%,在24 个月 内不超过 10%.
2006 年02 月01 日 三年 报告期内, 公司 股东华菱集团 和安赛乐-米塔 尔履行了上述 承诺.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8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 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华菱集团 华菱集团及其 受控制的子公 司或关联企业 不会从事与本 公司主营业务 范围、 主导产品 形成实质性竞 争的业务.
1999 年04 月01 日 履行了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华菱集团
2007 年7月, 华 菱集团收购江 苏锡钢集团有 限公司 (以下简 称 锡钢集团 ) 55%的股权,成 为锡钢集团的 控股股东. 为避 免锡钢集团可 能与公司形成 的潜在同业竞 争, 华菱集团于
2007 年9月6日出具 《关于解 决潜在同业竞 争的承诺函》 . 根据该承诺函, 华菱集团将在 三年 内(即2010 年12 月26 日之前) 将持有 锡钢集团 55% 的股权出售给 本公司、 或以其 他合法的方式 注入本公司、 或 出售给无关联 的第三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