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此身滑稽 2014-11-12
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件 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永发改价〔2017〕474 号 关于市属公立医院按病种收费改革 有关工作的通知 市属各公立医院,各县区(管理区)发改委、卫计委、人社局: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厅三部门 《关于推进按病种收费工作的通知》 (湘发改价服 〔2017〕

710 号)文件精神,为推进我市医疗服务定价方式改革,逐步实 现以按病种收费为基础、多种收费方式相结合的收费政策,进一 步引导公立医院加强管理、规范医疗行为,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 理上涨,减轻患者负担.

在省市调查摸底数据的基础上,经研究 决定在市属公立医院实行按病种收费改革,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 YZCR-2017-02009 如下:

一、按病种收费的内涵 1.按病种收费标准包含患者住院期间发生的诊断与治疗等 全部费用,即患者入院,按病种治疗管理流程接受规范诊疗最终 达到临床疗效标准出院, 整个过程中所发生的诊断、 治疗、 手术、 麻醉、护理、床位、药品及医用耗材等各项费用.医院按此标准 收费,医保和患者按规定比例付费. 2.按规定列入 除外内容 的耗材,以及患者自愿选择单人 间、双人间以及特需病房,其床位费超出普通病房标准的部分可 单独进行收费,这两部分不计入病种收费标准.除此之外,医院 不得另收其他费用. 3.实行按病种收费的,不再按项目收费.按病种结算的医疗 费用,医院仍应按现行规定向医保经办机构传送项目费用等信息.

二、实施范围 结合我市实际, 在省里首批推出的

106 个病种目录范围内筛 选了

100 个病种在市属三级公立医院实施按病种收费,筛选了

8 个病种在市属二级医院试点按病种收费.凡主诊断、主操作符合 实行按病种收费的患者均应纳入按病种收费范围.

三、病种收费标准 本次按病种收费实行差别化的收费政策,以促进分级诊疗, 制定了市属三级医院首批

100 个病种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1;

市 属二级医院试点

8 个病种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2.

四、医保支付政策 1.医保部门根据按病种收费标准研究制定按病种收费的统 筹基金支付和个人支付标准,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列 入按病种收费管理的病种费用,由个人和统筹基金按比例分担. 2.按病种收费管理规定可另行收费的医用耗材费用, 纳入医 保支付范围,按医保有关政策规定结算. 3.对患者自愿选择单人间、双人间以及特需病房,其床位费 超出普通病房标准的部分, 不计入病种收费标准, 由患者自行支付. 4.列入按病种收费管理的病种费用和可另行收费的医用耗 材费用(最高支付限额标准内),全额纳入大病保险合规费用范 围.符合职工大病医疗互助费、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政策,以 及符合医疗救助补助政策的医疗费用,继续按相关规定执行.在100 个病种范围内的,按照本文件规定收费标准执行,自负部分 不再纳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

不在

100 个病种范围内 的,继续按照原有保障政策执行.

五、进入和退出机制 1.凡接诊符合临床路径准入条件的病种, 包括患者同时具有 其他疾病诊断但在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 的,一律纳入按病种收费管理,并实施临床路径管理,医院不得 以变换主诊断等方式规避临床路径管理. 终末期肾病 实施肾 替代(血液透析、腹膜透析)治疗按国家卫计委制定的相关规范 与临床路径执行. 2.患者在同一次住院治疗过程中, 需要实施病种中两个及以 上病种主要操作/治疗方式,或因合并症、并发症、患者病情严 重、体质特殊等原因,导致实际诊疗路径明显偏离规定临床路径 等情况的,医院可按规定程序退出按病种收费,仍按项目收费、 医保按原付费方式结算.退出按病种收费应及时告知患者,并报 医保经办机构核查. 3.严格控制按病种临床路径管理的负变异率. 各病种退出管 理机制由卫计部门另行制定实施, 按病种临床路径管理收费目录 内项目的负变异率不得超过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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