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紫甘兰 2014-11-10
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潭政办函〔2018〕60 号 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湘潭市

2018 年政务公开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湘潭高新区、经开区和昭山示范区管委会, 市直机关各单位,市属和驻市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湘潭市

2018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 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 年6月15 日 (此件主动公开) ―

2 ― 湘潭市

2018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8 年湘潭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 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 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 按照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2018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 号)和《湖 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

2018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的通知》(湘政办函〔2018〕66 号)要求,认真践行 四责四 诺 ,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 效,优化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促进经济社 会持续健康发展,助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一、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一)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 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 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开,并做好解读工作.加大 对2018 年市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重点工作、重点民生实事落实 情况的信息公开力度,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 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要对公开相关信息作出明确规定,使 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要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做好 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的动态调整和公开工作, 推动政府部门依法规 ―

3 ― 范履职.根据《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 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潭政办发〔2017〕74 号)精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和示范区管委会要在政府门 户网站建立 建议提案 专栏,对社会广泛关注、关系国计民生 的建议和提案,除涉及保密和敏感信息外,承办单位原则上要公 开答复全文,并进行集中公示.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信息公开 机制,推动 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和 双公示 工作,多渠道 全方位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 提高监管效能和公正 性,增强监管威慑力和公信力.

(二)以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为突破, 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认 真抓好财政预决算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财政部门牵头出台财政预 决算公开操作规程, 开展预决算公开工作年度专项检查和考核统 计工作,推动各县市区(园区和示范区)及其部门全面公开财政 预决算信息.要适时制定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认真 抓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信息公开.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 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 号)精神,围绕 产业项 目建设年 活动,结合实际,突出做好中标结果、合同订立及履 行情况、征收土地方案、征地补偿方案等信息的公开工作.认真 抓好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务 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国 办发〔2017〕97 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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