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2014-11-05
1 关于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贵会

2018 年12 月25 日下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 见通知书》 (181927 号,以下简称 《反馈意见》 )已收悉.

根据《反馈意见》 的要求, 国信证券会同发行人及其他中介机构, 本着勤勉尽责、 诚实守信的原则, 就《反馈意见》所提问题逐条进行了认真落实,现回复如下,请予以审核1 .

一、重点问题 问题 1:申请人本次拟募集资金不超过 53,288.37 万元用于 1.5 万吨锂电池 负极材料及

1 万吨石墨化加工建设项目、中科星城锂电池负极材料研发中心升 级改造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请申请人:(1)说明本次募投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和 投资构成,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是否存在董事会前投入,说明本次募投项目 投资规模的合理性;

(2)说明本次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的进度安 排;

(3)说明本次募投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合理性及可行性,结合目前及在建产 能利用率、产销率、等说明新增产能的消化措施;

(4)说明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 算的过程及谨慎性;

(5)说明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是否影响前期收购标的业绩的 独立核算;

(6)结合现有货币资金、资产负债结构、经营规模及变动趋势、未来 流动资金需求,说明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规模的合理性.请保荐机构核查并发 表意见. 【回复】

一、说明本次募投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和投资构成,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 是否存在董事会前投入,说明本次募投项目投资规模的合理性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3,288.37 万元(含53,288.37 万元) ,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1 本回复中的简称与《湖南中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简称具有 相同含义.

2 1 1.5 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及

1 万吨石墨化加工 建设项目 37,827.96 37,047.96

2 中科星城锂电池负极材料研发中心升级改造 项目 6,241.00 6,240.41

3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合计 54,068.96 53,288.37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募投项目的拟使用募集 资金额的,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 市场情况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先期投入, 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 予以置换.

(一)1.5 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及

1 万吨石墨化加工建设项目

1、投资构成 本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 37,047.96 万元,具体投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投资构成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募集资金投入占比 是否资本性支出

1 建设投资 34,389.06 92.82% 是1.1 土建及装修 4,504.74 12.16% 1.2 设备购置及安装 29,772.95 80.36% 1.3 软件购置 111.37 0.30%

2 预备费 687.78 1.86% 否3铺底流动资金 1,971.12 5.32% 合计 37,047.96 100.00% -

2、具体建设内容 公司拟在格瑞特现有生产场所新增 1.5 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及

1 万吨石墨化 加工的生产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厂房建设及场地装修、设备购置与安装、软件 购置等,具体如下: (1)土建及装修 序号 项目 投资金额(万元) 建设内容说明 1.1.1 生产车间 1,963.28 拟在自有土地上建设9,525.94平米的生 产车间,厂房的建筑单价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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