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达达恰西瓜 2014-11-02
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 关于 成都邦普切削刀具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 法律意见书 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下街

28 号国信广场

18、20 楼

电话: 86-28-8703

9931 传真: 86-28-8703

6893、 www.

dachenglaw.com 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目录释义.2 第一部分 律师声明.4 第二部分 正文.5

一、公司申报挂牌的授权和批准

5

二、公司申报挂牌的主体资格

5

三、公司申报挂牌的实质条件

6

四、公司的设立

8

五、公司的独立性

10

六、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1

七、公司的股本及其演变

17

八、公司的子公司及分支机构

36

九、公司的业务

36

十、公司的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39 十

一、公司的主要资产

45 十

二、公司重大债权、债务关系

52 十

三、公司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59 十

四、公司章程的制定及修改

60 十

五、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情况 .......

60 十

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诚信情况 ...

61 十

七、公司的税务和政府补助

67 十

八、公司的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质量标准

70 十

九、公司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73 二

十、公司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73 二十

一、公司申报挂牌的推荐机构

74 二十

二、结论意见

74 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

1 - 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 关于 成都邦普切削刀具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 法律意见书 大成蓉【2015】法意字第

171 号致:成都邦普切削刀具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接受成都邦普切削刀具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 根据专项法律服务合同约定,作为成都邦普切削刀具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为成都邦普 切削刀具股份有限公司申报挂牌出具法律意见书. 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 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 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成都邦普切削刀具股份有限公司申报挂牌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

2 - 释义: 除非本法律意见书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特别含义: 简称 含义 公司 成都邦普切削刀具股份有限公司 邦普有限 成都邦普合金材料有限公司 锐超合金 成都锐超合金工具有限公司 创新风投 成都创新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晟唐银科 成都晟唐银科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金仑投资 宁波金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浩联创业 杭州浩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博厚锦绣 深圳博厚锦绣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君润恒旭 宁波君润恒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金资本 上海中金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共创投资 济宁共创投资有限公司 本所 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 国金证券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立信会计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银信评估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股转公司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业务规则》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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