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于世美 2014-11-01
股票简称:国投安信 证券代码:600061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编号: 临2015-076 国投安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及吸收合并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修订稿)摘要 独立财务顾问 (深圳市深南大道

4011 号香港中旅大厦

25 楼) 二一五年七月 交易对方 住所及通讯地址 国投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

6 号―6 国际投资大厦 A 座 上海河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 弄9号3217 室 国投安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及吸收合并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摘要

1 公司声明 本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重组的简要情况, 并不包括重组报告 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

重组报告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重组报告书及本摘要内容的真实、 准确、 完整, 并对重组报告书及本摘要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摘要中财务会 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函, 保证在本次重组中将及时向公 司及公司为完成本次重组而聘请的中介机构提供相关信息, 并保证所提供的有关 文件、资料等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如因提 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中纺投资或者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本次重组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将暂停转让其在中纺投资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摘要所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 关的批准或核准.中国证监会、其它政府机关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作的任何决 定和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

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时, 除本摘要的内容和与本摘要同时 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特别认真地考虑本摘要披露的各项风险因素. 投资者若对本摘要存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 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国投安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及吸收合并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摘要

2 备查文件的查阅方式为: 国投安信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新金桥路

1122 号1813 室

电话:021-6876

3708 传真:021-6876

2523 联系人:李启亚、沈强. 国投安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及吸收合并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摘要

3 交易对方声明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国投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上海河杉投资发展有 限公司已出具承诺函,保证其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 和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国投安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及吸收合并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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