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4-10-14 |
②2008 年6月12 日河北省环 境保护局出具了《关于对沙河市安全实业有限公司 2*600t/d 在线自洁净浮法玻璃生 产线及玻璃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冀环评[2008]345 号),并于
2011 年9月5日由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出具了《关于沙河市安全实业有限公司 2*600t/d 在 线自洁净浮法玻璃生产线及玻璃深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冀环评 函[2011]775 号);
③2009 年12 月18 日原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出具了《关于沙河市安 全实业有限公司 2*800t/d 超白浮法及 2*800t/d 在线 Low-E 镀膜浮法玻璃生产线及余 热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冀环评[2009]514 号),并于
2018 年3月8日由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出具了《关于沙河市安全实业有限公司 2*800t/d 超白浮法及 2*800t/d 在线 Low-E 镀膜浮法玻璃生产线及余热发电项目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设施分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函》(冀环评函[2018]238 号). 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以及 《建 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该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 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及修改单的 三十
三、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中
97、工业废水处理 类 别中 其他 类别,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为此, 沙河市安全实业有限公司委托山东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开展该项目的环 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通过现场踏勘调查,依据国家技术导则的规定,编制完成 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产业政策符合性 (1)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 年修订)》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 年第
21 号令)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7),本项目的行业代码为 D4620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 年修订)》 (国 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 年第
21 号令)中鼓励类第三十八项第
15 条: 三废综合 利用及治理工程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 (2)《关于印发河北省新增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冀政办发[2015]7 号)
3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印发河北省新增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 录》(冀政办发[2015]7 号)中相关内容,本项目生产内容、设备和产品不属于 限制及淘汰类之列,符合地方产业政策. 本项目已取得沙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出具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备案编号 为:沙工信技改备字[2018]59 号.根据以上分析,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河北的相 关产业政策及环保要求,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三、选址合理性分析 (1)总体规划分析 项目建设于沙河市安全实业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现有脱硫废水治理措施区域, 不新增占地. (2)基础设施条件分析 厂址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便于原料和成品的运输,环境良好,公共配套 设施齐全. (3)环境条件分析 距离项目较近的敏感点为北侧 940m 处的辛寨村.厂址附近无国家、省、市规定 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风景名胜区、历史古迹、集中式水源地等环境敏感点. (4)环境影响分析 环境影响分析结果表明,该项目在认真落实本评价提出的环保对策、进一步完 善污染治理措施后,运营期污染物排放量将会降低,对环境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本项目从总体规划、基础设施条件、环境条件、环境影响等方面来 看,选址合理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