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三石 2014-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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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附件 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技术规定 ( 试行)1依据和目的 为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国发〔2016〕31 号)关 于防范重点行业企业拆除活动污染土壤的要求,制定本技术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技术规定适用于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造纸、钢铁、制药、农药、印染等行业企业拆除生产设 施设备、建(构)筑物和污染治理设施的土壤污染防治等环境保护 工作.其他行业企业拆除活动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可参照本技术 规定执行. 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修复不适用于本技术规定. 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的拆除活动,应同时满足《危险 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591 号)规定. 含石棉材料的设备、建(构)筑物等的拆除活动,应同时满足 《石棉作业职业卫生管理规范》 (GBZ/T 193)要求. 含多氯联苯物质的设备拆除,应同时满足《含多氯联苯废物污 染控制标准》 (GB 13015)相关技术要求. 涉及放射性物质的设备、建(构)筑物等的拆除活动,应按 ―

3 ― 照国家和地方放射性物质法规管理. 拆除活动中施工安全、消防、人员人身安全与环境健康风险等 的管理,应同时满足《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 (JGJ 147) 、 《绿 色施工导则》 (建质〔2007〕223 号)相关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遗留设备:指需要拆除的各类生产设备及辅助设备等. 遗留物料:指遗留在拆除现场的各类原辅材料、中间产品、产 品及副产品等. 残留污染物:指遗留在拆除现场的各类固体废物、废水等. 有毒有害物质: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 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 治法》等法律法规及《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确定的有毒有害大气 污染物、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危险废物以及优先控制化学品等.

4 管理流程 4.1 前期准备 拆除活动业主单位(以下简称业主单位)应在拆除活动施工前, 组织识别和分析拆除活动可能污染土壤、水和大气的风险点,以及 周边环境敏感点. 4.2 制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方案 业主单位组织编制 《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方案》 (以下简称 《污 染防治方案》 ,编制大纲见附 1) 、 《拆除活动环境应急预案》 (以下简 称《环境应急预案》 ) . ―

4 ― 《污染防治方案》应明确: 1.拆除活动全过程土壤污染防治的技术要求,重点防止拆除活 动中的废水、固体废物以及遗留物料和残留污染物污染土壤. 2.针对周边环境特别是环境敏感点的保护,关于防止水、大气 污染的要求.如防止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有毒有害气体污染大气的 要求,扬尘管理要求(包括现场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路面硬 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建(构)筑物拆除施工实 行提前浇水闷透的湿法拆除、湿法运输作业)等. 3.统筹考虑落实《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 》 (环境 保护部令第

42 号) ,做好与后续污染地块场地调查、风险评估等工 作的衔接. 《污染防治方案》需报所在地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工业和信 息化部门备案. 《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及管理参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 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 》 (环发〔2015〕4 号)执行. 4.3 组织实施拆除活动 业主单位可自行组织拆除工作或委托具备相应能力的施工单位 开展拆除工作.特种设备、装备的拆除和拆解需委托专业机构开展. 实施过程中,应当根据现场的情况和土壤、水、大气等污染防 治的需要,及时完善和调整《污染防治方案》. 4.4 拆除活动环境保护工作总结 拆除活动结束后,业主单位应组织编制《企业拆除活动环境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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