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学冬欧巴么么哒 | 2014-09-29 |
2、该议案涉及到的公司与关联方国美电器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 易,符合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交易合法、合规,交易价格是 公正、公允的,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3、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依法回避,符合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
4、同意公司董事会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时,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履行了对该议案的事前审核程序, 同意公司与国美电器续签框架购、销货协议. 现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授权代表审议,关 联股东需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附: 《框架供货协议》 、 《框架购货协议》 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九月一日 三联商社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
6 框架供货协议 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
2015 年月日签订: (1)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新城工业区一区
9 号 法定代表人:黄秀虹 (2)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趵突泉北路
12 号 法定代表人:何阳青 本协议双方现达成协议如下:
1、释义 1.1 在本协议中,除文义另作解释外,下述词句在本协议内有以下的含 义: 国美电器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三联商社 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 电器及电子消费产品 1.2 除非另有说明,所提及的条款均指本协议的条款,所提及的条款均 指提及该条款的条文中所包含的条文,所提及的段均指提及该段的条 款中所包含的段. 1.3 本文所提及的每一方将包含其各自的继任人和代表 1.4 条文及附件的标题只是为方便阅读而加插, 在解释本协议时应不用 理会. 1.5 所提及以书面作出包含任何制造或复制可阅读及不退色字体的方 三联商社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
7 式. 2. 供应相关产品 三联商社同意在本协议有效期间按国美电器之要求供应相关产品. 3. 供应价格 3.1 根据本协议供应给国美电器的相关产品的价格应为三联商社就供 应该等相关产品的净供价(净供价即三联商社进价扣除合同内返利及 折扣后的价格,该价格不高于三联商社提供给任何第三方的价格) . 3.2 相关产品的货款应在国美电器收到相关产品的
15 个营业日以内按 净供价票折结算完毕. 3.3 双方应向对方或其会计师提供各自及其附属公司的有关财务资料 以核对. 4. 税收 三联商社和国美电器应各自根据有关法律及规则缴纳与本协议相关 的税款. 5.年供货规模: 不高于
10 亿元人民币. 6. 期限及终止 本协议自
2015 年1月1日起生效,至2017 年12 月31 日终止.三 联商社及国美电器各方皆有权以书面形式给予对方不少于
60 日的事先 通知终止本协议. 7. 让与与委托 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或任何权利和义务让与、 三联商社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
8 授让、分许可或转让,亦不可依法或其他方式使任何破产委托人、接 管人或其他继受人获利.未经双方书面同意或批准,任何让与或转让 均为无效,且构成对本协议的违约. 8. 管辖法律和司法辖区 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并依其解释. 9. 其他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三联商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