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ZS133 2019-08-01
道教青松小学通告 收取 2018/2019 年度第二期「特定用途费」 敬启者: 教育局已核准本港学校每年可向每名学生徵收总额

310 元(详情请参考教育局行政通告 第14/2012 号「为特定用途徵收的费用」第13 项「非标准项目收费」 ) ,以作提高教育质素、 帮助学生发展及改善学校环境等用途.

学校徵收「特定用途费」全年

310 元正分两期(九月、二月)缴交,即第一期为

150 元, 第二期为

160 元.现谨通知 贵家长本年度第二期费用将於

2 月26 日至

3 月1日(星期二至 星期五)收取.请 贵家长签署回条,并将第二期费用

160 元交 贵子弟带回交班主任办理. 如家长有特别经济问题,可书面向校长陈述理由,申请宽减,例如属领取社会福利署综 合社会保障援助金的家庭,可申请宽减,校方将酌情处理.请向校方提交其综援档案资料(请 附影印副本,文件上需显示其有效日期为 18-19 年度),以便本校跟进办理,(如早前已在缴交 第一期特定用途费时交出,则不用再次提交) . 有关「特定用途费」的收支结算,学校在学年初派发通告徵收「特定用途费」的同时, 已向家长发出上年度「特定用途费」的财务报告,列明所收费用的使用概况.各家长如对收取 「特定用途费」有任何查询,欢迎与刘丽冰副校长联络. 此致 贵家长 道教青松小学 谨启 2019年2月25日--?- 回条(第二期「特定用途费」) 敬覆者:本人敬悉 贵校有关徵收本年度第二期「特定用途费」的通告内容. *现由学生缴交港币160元「特定用途费」予班主任. 本人因经济困难,现以书面向校长陈述理由,申请宽减. 此覆 道教青松小学 班学生 ( ) 家长签署: 家长姓名: 日期:2019 年月日*请在适当的内加上?号及提交有关文件或书函(如适用) . 通告编号:325-250219A07 通告编号:325-250219A07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