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4-09-25 |
4、第三方运营的建议 (1)在控制室注意观察各仪表指示应在规定的范围内, 如有不正常及时 查找原因进行消除,并倾听运行设备运转应正常,记录表要求每小时记一次. (2)定期到现场巡查一次,进行听、试、看运转设备的声音、轴承、温 度是否正常;
发现零星缺陷及时清除,发现较大的缺陷报告领导或直接通知 分管维修人员进行修复;
检查卸灰部分是否畅通无阻,卸灰部分若有异常现 象应及时处理. (3)烟气消烟除尘工程需有专人负责其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除尘装 置大修、维修、后勤行政事务均由全厂统一管理.
5、本项目原料消耗量情况 本项目改造完成后,正常使用
1 台2t/h 的生物质锅炉.根据建设单位提 供的资料,2t/h 生物质锅炉额定耗料量为 750kg/h,以全年运行计,生物质成 型燃料消耗量约 600t/a.
6、本项目锅炉用水量 预计本项目锅炉新鲜水用量约 400m3 /a,蒸汽生产用软水 260m3 /a.
7、本项目员工人数 本项目正常生产时启用
1 台锅炉,不须增加锅炉操作工人,不增加生活 污水,改造后锅炉房操作工人为
1 人.年工作日为
200 天,锅炉运行时间为 800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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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改造前后锅炉及其配套设施对照 表1改造前后锅炉及其配套设施对照一览表 / 改造前 改造后 锅炉配套情况
1 台2t/h 燃煤锅炉
1 台2t/h 的生物质锅炉 烟气处理配套 设施 配套文丘里水膜除尘器 配套布袋除尘+文丘里麻石水 膜除尘器 燃料使用量 无烟煤 90t/a 生物质燃料 600t/a 用水量 657t/a 400t/a 烟囱情况
1 根口径 0.42m、高度 25m 的烟囱
1 根口径 0.42m、高度 25m 的 烟囱
四、合理合法性分析
1、本项目所在地位于原锅炉房位置,用地性质并未发生改变.
2、在实际运行过程中,生物质成型燃料热值远比无烟煤低,且生物质锅 炉燃烧效率相对较低,在锅炉额定蒸发量相同的情况下,生物质锅炉实际出 力达不到原燃煤锅炉的设计出力.根据原燃煤消耗量的热值产生的蒸汽等额 换算,得出改造后锅炉年耗生物质成型燃料量为 600t.按企业目前
60 万件/ 年的生产能力,本项目运行期产生的污染物比原项目有所降低,因此,本项 目由 2t/h 燃煤锅炉更换为 2t/h 燃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是合理的.
3、根据汕头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重新划定汕头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的意见》的通知(汕府[2017]143 号),龙湖区全区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内(见附图 9),本项目燃用的成型生物质燃料是一种较好的煤炭替代燃料, 不属于通知中定义的高污染燃料;
而且本项目拟采用专用的生物质锅炉,并 配套袋式除尘设施对锅炉废气进行净化处理,经处理后废气中的污染物可以 达到相关标准限值的要求.因此,本项目在现选址配套成型生物质燃料锅炉 是可行的.
4、根据《汕头市淘汰改造禁燃区内燃用高污染燃料锅炉工作实施方案》
6 (汕府函〔2016〕173 号)的淘汰改造进度安排:2017 年上半年前淘汰万丰 热电厂集中供热范围内燃用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改造禁燃区内使用
8 年及 以上燃用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改造禁燃区内
4 蒸吨/日及以下燃用高污染燃 料锅炉.2017 年底前淘汰改造禁燃区内全部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本项目 将淘汰原使用的燃煤锅炉,更换为燃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符合《汕头市淘 汰改造禁燃区内燃用高污染燃料锅炉工作实施方案》 (汕府函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