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三石 2014-09-07

1、包5投标文件须分开密封封装. 4.4.6 为方便专家评标整本标书请标注统一的页码,非电子文档(各种资质、成功 梅县人民医院新院区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包

1、 包5第三次)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SZGXMZ140210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9 案例合同、财务报表等复印件)可以手工填上统一的页码. 4.5 投标文件的递交 4.5.1 投标人将投标文件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招标公告注明的地址在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专人送达. 4.5.2 招标人将拒绝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投标文件. 4.6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投标文件从投标截止之日起,有效期为

90 天. 4.7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7.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须在规定的 投标截止期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到招标人. 4.7.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 4.4 条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 4.7.3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4.7.4 从投标截止期至招标文件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 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第

5 条规定被没收. 5.关于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2 投标人须在

2014 年7月1日下午 17:30 分前递交投标保证金. 包1金额为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 元) ;

包5金额为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 元) . 5.3 投标保证金以支票、电汇、汇票或现金等形式交纳,以到达我公司帐户为准. (投 标保证金应以供应商单位名义不应以个人名义办理保证金汇款手续. ) 收款单位: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梅州彬都支行 账号:4400

1728 8510

5300 1568 备注: SZGXMZ140210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名称、包号. 财务联系

电话:0753-2251923 罗小姐 5.4 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5.5 如无质疑或投诉,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 利息原额退还;

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5.6 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5.7 投标人因自身因素逾期未向招标人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的, 招标人不承担任何利率 费用. 5.8 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依法没收并上缴同级国库: 梅县人民医院新院区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包

1、 包5第三次)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SZGXMZ140210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10 5.8.1 投标人已递交投标书,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文件有效期满之前,撤回 其投标文件;

5.8.2 中标后,中标商不按中标的投标结果签订合同,视为放弃中标;

5.8.3 放弃投标的投标人在开标前三日未书面通知招标人的;

5.8.4 在招标期间用不正当手段影响评标结果. 6.关于投标和投标费用 投标人自行承担各种原因所致的法律事宜和所有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7.关于开标 7.1 招标人按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7.2 投标截止时如前来投标的投标人少于三家,招标人有权宣布此次招标无效,重新招 标. 7.3 开标时,先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 7.4 唱标时,唱标主要内容为单独密封的 开标一览表 的内容,以及招标人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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