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没心没肺DR 2019-07-29
洛发〔2018〕23 号 中共洛阳市委 洛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洛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 (2018―2020 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工)委和人民政府(管委会) ,市委各 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各大中型企业、科研院所和大专院 校,各人民团体: 《 洛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 年) 》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 ―

1 ― ―

2 ― 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洛阳市委洛阳市人民政府

2018 年10 月18 日 (此件公开发布) ―

3 ― 洛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 (2018―2020 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 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大决 策部署,切实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快改善全市环境质量, 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全面完成 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实现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与全面建成 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根据国家和省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 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 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 大会精神,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领导,牢固树立并坚持 绿色发展理念,全面深化 9+2 工作布局,坚持以改善环境 质量为核心,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为重点,坚持目标引领和问题导向,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 种资源,压实各级责任,强化各项举措,标本兼治优化结 构,统筹实施重大专项,依法治污、科学治污、全民治污, 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实现 四高一强一率先 奋―4―斗目标提供生态支撑.

(二)目标指标.到2020 年,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 量大幅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 控,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 应,为2035 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洛阳目标基本实现 打下坚实基础. 1.

2018 年度目标 全市氮氧化物减排

1524 吨,二氧化硫减排

2047 吨.全市PM2.5(细颗粒物)年均浓度达到

69 微克/立方米以下, PM10 ( 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达到113 微克/立 方米以下,城市区优良天数达到

210 天以上. 全市地表水国、省重点监控的

7 个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 水质断面比例达到 85%以上;

市重点监控断面达到或优于Ⅲ 类水质断面比例达到 60%以上,地表水劣 V 类水质断面比 例降至 15%以内;

全市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 水水质达标率达到 96%以上;

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 体;

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 基本形成土壤环境监测能力;

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 详查;

完成省定我市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任务,完成省 定我市受污染耕地土壤治理与修复示范面积任务;

建立建设 用地污染地块名录;

土壤污染防治体系逐步建立,土壤环境 风险得到初步控制. ―

5 ― 2.

2019 年度目标 全市氮氧化物减排

6445 吨,二氧化硫减排

7451 吨.全市PM2.5(细颗粒物)年均浓度达到

56 微克/立方米以下, PM10 ( 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达到105 微克/立 方米以下,城市区优良天数达到

230 天以上.偃师市、孟津县、新 安县、伊川县、宜阳县、吉利区 PM2.5 年均浓度达到

50 微克/立方米以下,汝阳县、洛宁县、栾川县、嵩县 PM2.5 年均 浓度达到

40 微克/立方米以下. 全市地表水国、省重点监控的

7 个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 水质断面比例达到 100%,其中伊河潭头、洛河长水、汝河 紫罗山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Ⅱ类;

市重点监控断面达到或优 于Ⅲ类水质断面比例达到 80%以上,地表水劣 V 类水质断 面比例降至 10%以内;

全市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 地取水水质达标率达到 98%以上;

全面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 水体,基本消除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

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 水质级别保持稳定. 完成省下达我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面积任务,累计完 成77%受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任务,累计完成 60%受污染耕地土壤治理与修复示范面积任务;

建立污染地 块优先管控名录;

土壤污染防治体系逐步完善,土壤环境风 险得到基本控制. 3.

2020 年度目标 ―

6 ― 全市氮氧化物减排

30220 吨,二氧化硫减排

27880 吨. 全市 PM2.5 (细颗粒物)年均浓度达到

54 微克/立方米以 下,PM10(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达到

95 微克/立方米以 下,城市区优良天数达到

260 天以上.偃师市、孟津县、新 安县、伊川县、宜阳县、吉利区 PM2.5 年均浓度达到

45 微克/立方米以下,汝阳县、洛宁县、栾川县、嵩县 PM2.5 年均 浓度达到

35 微克/立方米以下. 全市地表水国、省重点监控的

7 个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 水质断面比例保持 100%,其中伊河潭头、洛河长水、汝河 紫罗山断面水质保持或优于Ⅱ类;

市重点监控断面达到或优 于Ⅲ类水质断面比例达到 100%,其中伊河鸣皋断面水质达 到或优于Ⅱ类;

全市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 水质达标率达到 100%;

全面消除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基 本消除农村地区黑臭水体、坑塘;

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 级别保持稳定. 完成一批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示范项目;

全面完成受污 染耕地安全利用面积、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 林、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任务,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 率力争达到 100%;

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力争达到 100%;

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所有县(市、区)全覆盖;

重点 行业重点重金属排放量较

2013 年下降 12%,与2015 年相比 实现零增长.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土壤污染防 ―

7 ― 治体系基本建立,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二、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认真落实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按 照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工作要求,切实加大能 源、产业、交通、用地结构调整,突出重型柴油车、工业炉 窑、VOCs 三个专项整治,实施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提升监测、监控、执法、科技支撑等基础能力建设.经过3年努力,大幅减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协同减少 温室气体排放,明显降低 PM2.5(细颗粒物)浓度,明显减 少重污染天数,明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增强人民的蓝 天幸福感.

(一)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构建清洁低碳高效能源体系 1. 逐步削减煤炭消费总量 (1)严控煤炭消费目标.严格落实《洛阳市人民政府 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 十三五 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 的通知》(洛政办〔2017〕104 号) , 强化电力、煤炭、水泥、化工等重点行业煤炭消费减量措施,淘汰一批能耗高于 全国平均水平的低效产能,提高煤炭清洁利用水平.2020 年全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

2200 万吨以内,比2017 年下降 15.4%,比2015 年下降 16%.其中火电行业削减燃煤

250 万吨,非电企业削减燃煤

100 万吨,居民生活削减燃煤

50 万吨. ―

8 ―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工信委、环保局、煤炭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2)实施煤炭消费减量替代.严格落实《河南省耗煤 项目煤炭消费替代管理(暂行)办法》 ,所有新建、改建、 扩建的耗煤项目一律实行煤炭减量,所有符合政策的新上非 电行业耗煤项目新增燃料煤总量实行双倍减量替代;

对上年 度空气质量排序末位的县(市、区)新上非电行业燃煤项目 实行限批;

对未完成上年度煤炭消费减量目标的县(市、 区)实行耗煤项目区域限批.除热电联产项目和已核准的在 建燃煤发电项目外,全市 十三五 期间不再新上燃煤发电项 目.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工信委、环保局,各县(市、区)人民政 府(管委会) 2. 加快推进清洁取暖 (1)加快实施集中供热.加快供热管网建设,充分释 放和提高电热供热能力.2018 年10 月底前,宜阳龙羽 引 热入洛 工程建成投用;

孟津华阳 引热入洛 工程孟津段建 成投用;

城市区年度新增集中供热面积

600 万平方米,累计 供热面积达到6130 万平方米,城市区集中供热率达到80%.2019 年孟津华阳 引热入洛 工程建成投用;

启动南线 ―

9 ― 伊川 引热入洛 工 程建设;

城市区年度新增集中供热面积300 万平方米,累计供热面积达到

6430 万平方米,城市区 集中供热率达到 85%,城市区清洁取暖率达到 100%.2020 年10 月底前,扩大偃师 引热入洛 供热面积,实现伊滨区 供热全覆盖;

城市区年度新增集中供热面积

260 万平方米, 累计供热面积达到

6690 万平方米,城市区集中供热率达到 87%.各县(市)要结合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建设工作部署及 当地实际,优先发展集中供暖,逐年提高集中供热普及率.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2)加快实施居民生活燃煤替代.充分利用国家对北 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的支持政策,加快推进清洁取 暖和建筑节能改造.2019 年实现新增双替代供热面积

1260 万平方米.2020 年实现新增双替代供热面积

1140 万平方 米.供热供气已覆盖和已完成 煤改气、煤改电 的区域洁净 型煤加工配送中心逐步退出.市工商局要加强散煤流通环节 的监管,严查销售散煤的行为;

市环保局要加强消费环节的 监管,严防燃煤茶浴锅炉、燃煤大灶、经营性小煤炉反弹复 用.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市管理局、工商局、 ―

10 ― 财政局、煤炭局、环保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 会) (3)扩大天然气利用规模和供应保障能力.按照 国家 新增天然气量优先用于城镇居民和大气污染严重地区的生 活、冬季取暖散煤替代 的精神,积极争取燃气指标,保障 城乡用气需求.在充分落实气源的条件下,在热负荷相对集 中的工业集聚区、产业园区新建和改建天然气集中供热设 施,鼓励新型工业、高技术企业利用天然气.深入推进城镇 天然气利用工程,不断提高县(市)重点乡镇气化水平.加 快储气设施建设步伐,2020 年采暖季前,至少形成不低于 保障洛阳市日均

3 天用气量的应急储备能力,各县(市、 区)政府、城镇燃气企业和上游供气企业的储备能力达到量 化指标要求,建立完善调峰用户清单,采暖季实行 压非保 民 .全市域不再新建天然气热电联产和天然气化工项目.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财政局、城市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4)加快农村 煤改电 电网升级改造.制定专项实施 方案,统筹推进输变电工程建设,满足居民采暖用电需求. 鼓励推进蓄热式等电供暖.各县(市、区)政府对 煤改电 配套电网工程建设应给予支持,统筹协调 煤改电 煤改气 建设用地. ―

11 ―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国土资源局,洛阳供电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3. 开展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全市域不再审批、新建

35 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对燃煤锅炉拆改实施逐年递减的资 金奖补方式,对2018 年10 底前完成拆改的

10 蒸吨以上燃 煤锅炉,给予

6 万元/蒸吨资金奖补;

对2019 年10 月底前 完成拆改的

10 蒸吨以上燃煤锅炉,给予

4 万元/蒸吨资金奖 补;

对2019 年10 月底后完成拆改的燃煤锅炉,不再给予资 金奖补.2019 年6月底前,全市燃气锅炉完成低氮改造, 改造后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

50 毫克/立方米;

2019 年8月底前,生物质锅炉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2019 年10 月底 前,伊川县、孟津县完成县城电热替代燃煤锅炉集中供热工 程建设.2019 年10 月底前,基本淘汰全市范围内

35 蒸吨 及以下燃煤锅炉,确需保留的

35 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必 须实现超低排放且加装在线监控设施.2020 年10 月底前, 城市区燃煤锅炉全部停运.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发展改革委、城市管理局、工信 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4. 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继续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 双控行动.健全节能标准体系,大力开发、推广节能高效技 ―

12 ― 术和产品,实现重点用能行业、设备节能标准全覆盖.全市 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要达到国际先进水 平.城镇新建居住建筑执行75%节能设计标准,到2020 年,全市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 50%以上.进一 步健全能源计量体系,持续推进供热计量改革.结合清洁取 暖试点城市建设,加快推进城镇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和农 村住房节能改造.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工信委、质监局,各县 (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5. 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到2020 年,非化石能 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 11%.有序开发水电,优化风 能、太阳能开发布局,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地热能等. 加快开发风电资源,持续推进沿黄山地、伏牛山区风电场项 目建设,2020 年全市风力发电累计装机容量达到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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