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丶蓶一 2014-08-31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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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600331 2013 年年度报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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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重要提示

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或 其他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作 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董事会对该强调事项段意见如下:

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3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了带 强调段无保留意见,该意见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处于职业判断 出具的.依据和理由符合有关规定.公司对强调事项段中涉及事项无异议.

2、钼铜项目停止建设以来,公司本着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为出发 点, 一直与什邡市人民政府积极沟通, 要求政府依法合规处置后续有关事宜.

2013 年12 月13 日公司收到什邡市人民政府 《关于钼铜多金属资源深加工综合利用项 目有关事项的复函》 (什府函(2013)180 号) ,什邡市人民政府将在广泛宣传、 征集民意的基础上召开听证会,以尊重民意、坚持科学为基础,以依法合规为原 则,将于

2014 年6月30 日前就钼铜项目是否恢复或终止建设做出决定.如果因 为终止钼铜项目建设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包括直接和或有经济损失,什邡市人 民政府将在充分核实的基础上,依法严格予以清偿.

3、公司将继续与政府保持密切沟通,积极争取尽快依法妥善处置相关后续 事项,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4、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监事会对该强调事项段意见如下: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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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的反映了公司

2013 年度的财务状况,专项说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和专项说明均无异议,同意董事会关于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的说明. 监事会希望公司根据目前公司实际情况, 积极争取尽快依法妥善处置公司钼 铜项目相关后续事项,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公司负责人杨骞、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张毅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经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3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为 26,449,593.38 元, 其中母公司2013年实现净利润-54,712,036.14 元,截至

2013 年度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1,178,559,374.22 元. 根据财政部《关于编制合并会计报告中利润分配问题的请示的复函》 (财会 函[2000]7 号) ,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公司在弥补亏损之 前不得向股东分配利润. 鉴于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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